关于做好在2018年普通高考新生中遴选
应用型本科试点培养学生的通知
各相关试点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8〕14号),我厅下达了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招生计划。目前,普通高考招录已基本结束,个别培养院校出现少量计划未完成或学生自愿放弃就读的现象。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同意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2018级相关专业普通高考新生中遴选自愿到试点专业就读的学生,完成应用型人才培养招生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遴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招生院校要主动和联合培养院校沟通,共同成立遴选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出台遴选具体工作方案,学生处、教务处和承担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的院系共同参与,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深入广泛开展遴选宣传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2018级新生做好动员宣传,向学生讲清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遴选工作具体办法和流程,积极引导,切实将有兴趣、高素质的学生吸引到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专业进行培养。
三、认真做好遴选工作
按照以下遴选基本要求,认真做好遴选工作:
(一)遴选规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原始计划数与实际报到数的差额进行遴选,严禁超规模遴选学生,严禁以弥补流失等名义擅自扩大培养规模。
(二)遴选范围。遴选工作只在当年入校新生中进行一次,高年级学生不得以留级、转专业方式参加遴选。遴选生源原则上应为已报到高职同专业、同语种、同科类考生。2018年试点专业没有平行班的,可以放宽到专业大类。
(三)遴选条件。由学生自愿提出,按照入学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为止;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可参考考生在中学时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四)遴选工作结果必须及时在所在院系和学校进行公示。
四、及时报送遴选信息
请各学校认真开展遴选工作,于11月20前将遴选统计表(见附件)经学校党组织盖章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电子版发指定邮箱。有关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情况、遴选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可一并上报。
联 系 人:杨 靖
联系电话:0991-7606005
邮 箱:xjzccyx@***
附件:1.2018年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分语种、分专业执行情况表
2.2018年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遴选学生名单
2018年11月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原标题:2018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在普通高考新生中遴选应用型本科试点培养学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