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需要履行以下步骤: 第一步: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步:办理学籍注册 第三步:办理资助 1、没有被录取注册不了学籍,没有注册学籍办理不了资助。 2、初中未毕业具有初中在校学籍的学生不予录取和注册学籍。一、以新生身份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 (1)3+2学制提供入学当年省内中考准考证或分数条; (2)3年制提供初中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 (3)1年制提供同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或市级教育局学籍 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证明。 2、户口本 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2页复印在A4纸同一面(特殊情况须提供原件核查)
二、办理转学 1、普通高中在读学生转到我校 必须具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或家长先在学籍所在学校申请退学,并提供高中学籍证明,或退学申请上有高中就读起止时间和高中学籍号。经高中学校盖章、县教育局基教科盖章、市级教育局基教科盖章后送至我校。然后由我校携带此材料到安庆市教育局职教科按照材料上证明的高中就读时间接续注册中职学籍。 2、职业学校在读学生转到我校 必须具有中职学籍,先到我校(转入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填好后由我校盖章表示同意接收。然后学生或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到原就读学校(转出学校)申请转学,转出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盖章(并在中职学籍管理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后,再到县教育局职教科盖章和市教育局职教科盖章。然后将转学申请表送至我校,由我校送至安庆市教育局职教科办理转入手续。 3、以上涉及安庆市教育局职教科或基建科的可由我校代办,涉及其他学校、其他地市或县教育局的自行办理。 三、所有材料提供和办理截止时间为: 春季: 4 月10 日前 秋季: 11 月10 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