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字〔2015〕11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制定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高正礼
成员:姚宏志、彭启福、王习胜
秘书:夏盼盼
二、考试与评价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4月21-22日。
2.初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3.初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 |
专业 |
地点 |
4月22日(周日) 下午14:30 |
思想政治教育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三楼资料室 (全程录音录像) |
4月22日(周日) 下午14:3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楼第一会议室 (全程录音录像) |
2.复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终复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3.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4.复试程序要规范,要全程录像,要有现场记录,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科研能力
1.各学位点在复试前应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分。
2.请考生登录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2018年政治学院博士生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根据自己的科研成果情况填写表格(将标题的“XXX”改成自己的姓名)并打印。
3.科研能力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
(二)考核主体及形式
各专业在复试考查时,由复试小组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考核。
四、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 +复试成绩*40% +科研能力成绩*20%。
(二)初试分数线
1.英语:由校招生委员会划定。
2.思想政治理论、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少于60分。
(三)录取程序
1.学校公布初试英语分数线和各学院招生计划。
2.学院公布的录取办法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报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
(四)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五、其他问题
1.请考生于4月20日14:30至17:00到花津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楼四楼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1)科研成果原件与复印件,2018年博士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myyjsb@***
(2)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及答辩会决议,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或开题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习成绩表和课程进修班成绩证明(须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
(3)政治审查表、专家推荐信、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
2.联系电话:0553-5910530(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