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MPA和教育硕士学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知: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二十五条“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到获得学位长年限不超过5年”的规定,对于入学时间为当年3月,已达到长修业年限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员(原单证班学员),须于达到长修业年限相应年份的3月31日前完成后一次学位论文答辩。
现就2019年3月论文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2013级单证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教育硕士学生:
1、完成培养方案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
2、通过论文开题;
3、没有申请过论文答辩的,或者申请过答辩但评阅、检测没有通过的,或者第一次答辩(2018年上半年或下半年没有通过的)。
- < >1、网上申请及上传论文
2019年2月25日16:00前,申请答辩的学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uems.***.cn/graduate/web/login.html)——“学位管理”,完成答辩申请;向MPA教育中心提交打印版的答辩申请书(须经导师签字)、领取论文封面;上传论文PDF版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传学位论文”版块。
2、交纸质版论文及答辩时间等,另行通知。
答辩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参阅MPA网站上的 2018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附件: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名单
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9年1月8日
(联系人:殷老师,020-39336431)
相关附件:
原标题:2018年3月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MPA和教育硕士学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