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新生: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关于大学生上户的有关要求,给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级新生户口上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18级新生若需将户口迁移到学校来(自愿),须在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在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注:迁户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918号)
2、2018级上户新生报到后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与原身份证大小一致)、两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注:迁移证必须是2015年印制)
(2)《迁移证》上严禁涂改或人工填写,否则该《迁移证》作废无效,需要重新回原籍开具《迁移证》;武汉市内学生只需带上户口本。
3、中专和五年一贯制的学生不需要迁移户口。
4、新生报到分班后需移迁户口的同学将上户所需材料交辅导员,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将所需材料收齐后,于2018年9月30日前集中交到学校保卫处办理。
5、户籍办理地点、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如下:
办理地址:南校区明德楼10楼10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170128
联 系 人:李卉老师
长江职业学院保卫处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