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转专业工作通知要求,按照《医学院2018年转专业暂行规定》,特制定本院转专业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医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各项组织指导工作。
组长:朱望东李桂英
办公室:教学办
考核组:韦立顺、梅爱敏、张红艳、赵朝贤、孙健、耿惠、张建新、李保卫
二、考核与录取办法
1.申请转专业学生(包括外学院转入和学院内转专业),通过教务处公示无异议后,且符合《医学院2018年转专业暂行规定》要求的,方可参加由医学院组织的考核。
2.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学生第一学年综合成绩(以教务处综合教务系统公布的成绩为准),占总考核成绩的70%;面试成绩(为医学院组织面试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3.面试主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对专业的学习兴趣、今后的专业学习计划、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意愿和志向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位同学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面试主要考核内容及评分比例如下:
考核内容 | 评分 |
对转入专业的认识和兴趣 | 20 |
所具备转入专业学习的基础和能力 | 30 |
今后的转入专业学习计划 | 30 |
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意愿和志向 | 20 |
总计 | 100 |
4.面试结束后,转专业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考核成绩高低及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录取结果。
5.通过学校教务处审批的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由医学院教学办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政〔2014〕33号文件)第七章第四十四条要求执行。
6.学生因特殊身体原因转专业的,须经学院审核确认后,报请教务处批准。
医学院教学科研办
2018年9月6日
附:医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1 | 辅导员组织本院学生报名 | 9月8日-9月10日 |
2 | 学院公布考核、录取办法及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 9月10日 |
3 | 学院对报名学生组织考核和录取工作,地点:医学院会议室(各教学系负责) | 9月12日-9月13日 |
4 | 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 9月14日-9月16日 |
5 | 录取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来学院办理先关手续 | 9月17日-9月18日 |
6 | 将报到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 9月19日-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