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20号)和《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校研〔2017〕5号)文件要求,经过各学院审核、研究生部核实,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到校档案的审核工作完成。现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根据《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20号)文件精神,组成以学院主要领导为主任委员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组织、初步评审和推荐工作,并在9月21日前将学院讨论通过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部,同时上报9月和10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报告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格式见附件1和2),以后每月15日前按月上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报告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签字盖章)。
附件1:学院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报告
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
研究生部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