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7年普通高招(对口升学)的我校考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17〕54号)、郑州市招生办公室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和成绩复核、建档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招办〔2017〕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考生志愿填报、申请成绩复核、建档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一、志愿填报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8时—28日18时,考生可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含军事、公安、司法院校提前录取专业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与体育类本专科、对口本专科和专升本志愿。6月30日上午学校到区招办领志愿表,6月30日下午至7月1日中午11点前考生书面签字确认。
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日8时—7月7日18时,考生可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本科二批招生志愿,7月8日下午学校到区招办领取志愿表,7月9日考生书面签字确认。
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9日8时—7月13日18时,考生可填报专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批志愿,7月15日上午学校到区招办领取志愿表,7月15日下午考生书面签字确认。
二、志愿填报要求
1.今年考生志愿填报分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类、空中乘务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高职高专批7个批次。
2.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其中本科一批和高职高专批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本科二批可以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3.提前批(除艺术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三、网上志愿填报的确认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前,允许修改两次志愿。考生志愿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网上填报志愿后,考生还需在规定的时间到县(市、区)招办进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口生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四、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录取中对各批按当批投档规则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调整,届时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为准):提前批(包括体育类本科、专升本、对口本科和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3日8:00-18:00;
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21日8:00-18:00;
本科二批(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7月31日8:00-18:00;
专科提前批:8月8日8:00-18:00;
对口专科:8月9 日8:00-18:00;
高职高专批:8月12日8:00-18:00。
艺术本科A段:7月15日8:00-18:00;
艺术本科B段:7月21日8:00-18:00;
艺术高职高专:7月31日8:00-18:00。
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均不组织补录,请考生认真把握录取机会。对高职高专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延长征集志愿时间,增加征集志愿次数,届时考生可关注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五、认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认真阅读有关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要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要兼顾个人意愿和国家需要,还要根据高校收费、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实事求是地慎重选报。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填报志愿应以《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院校名称和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录取批次等为准。专业目录按考试科类分为文科、理科两册。文科考生只能从文科册中选报院校和专业,理科考生只能从理科册中选报院校和专业。否则,所报志愿无效。
考生应提早上网填报志愿,不要在临近截止时间集中填报或修改志愿,避免因网络访问量增大,造成网络不畅、网速缓慢等,从而影响填报。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让他人代为填报,更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以免本人信息被篡改。因考生个人原因泄露本人密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申请成绩复核
高考成绩及分数线于6月25日零时向社会公布,考生若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可以申请复核。凡申请复核的考生,可凭准考证、高考成绩证书于6月27日前到报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办理申请复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要领取《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由县、区招办统一印制),除复核结果外,其它各栏均由考生如实填写。
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考生申请进行分数核对。分数经过核查发现错误的如实纠正,属多给的分数要予以减去,属少给的分数要予以加上。复核只检查有无漏评及合分错误,不复核评分宽严。
6月30日考生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领取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考生领取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时要在“领取复核结果通知单签名”栏签名,《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存根)》由县(市、区)招办留存备查。
七、考生档案的建立、整理与发放
所有考生档案材料由学校统一建立,8月24日—9月2日已录取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郑州市二七区招办领取纸质档案。考生领取到纸介质档案后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撕破、弄脏。考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将纸介质档案交录取学校。
未尽事宜请上网查阅原文件内容。
附件:1.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网上志愿填报样表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