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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06日11:10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已经下发,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序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一、发放标准与办法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 元,每学年按10 个月发放,每月600 元。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按照规定学制年限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二、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的下个月起再行发放,停发的部分不再补发。

第九条 研究生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自处分决定下达后第二个月起,停发国家助学金,自处分撤销后第二个月起,恢复其国家助学金。

第十条 研究生因结业、肄业、停学等原因离校者,按学校批准日期的下个月起停发国家助学金。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以院部为单位,填写《附件5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于9月15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到ygk@***.cn,纸质版盖院系公章后,交到综合楼226。

四、联系老师及电话

夏老师 李老师 60362528

2017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x


原标题:2017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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