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推进“人才强校”工程,加快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82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省级和校级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名额
2017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名额为8人,学校将从校级青年骨干教师中推选中4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今后我校推选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将从上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对象中产生。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A4纸型,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单独装订)一式2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见附件3)一级学科填写,省级和校级皆用此表,学校意见栏内容由各学院(部)负责填写并录入电子版)。
2.申请人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和近三年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A4纸型)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目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各学院(部)审核人在目录页签字,并在复印件封面、目录及骑缝处加盖各学院(部)公章。
经过学校初审通过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人选在向教育厅报送材料时还需到指定的网站录入信息并提供本人的学位证和任职资格证的原件。
3.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4.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Sci、Ei、Scie和中文核心期刊等重要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的复印件,并装订在该论文之前。
5.各学院(部)务于10月13日16:00前将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英才校区明德楼C203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各学院(部)报送书面材料前请将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zzgyjwc@***。所有申报的复印件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咨询联系电话:68229756,联系人:杨健
教务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