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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州大学关于对2017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的通知

  2017年04月27日16:39  中州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贷后管理工作,确保2017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的顺利进行,现就对我校2017届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还款等手续办理说明

(一)提前还款

目前助学贷款还款已经实现了随时申请随时还款,更大程度上方便了学生还款,为方便学院和校资助中心统计还款数据,同时确保学生还款的安全和快捷,建议学生采取支付宝主动还款模式还款;我校2017届毕业生预计在6月初离校,因此各学院应鼓励有还款能力的学生尽量在5月底完成还款。

(二)年度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

(三)贷款展期

提醒:贷款展期指的是在我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专升本的2017届贷款毕业生

办理校园地贷款的学生,在“学生在线系统系统”中提交展期申请,按照要求准备纸质材料:1.展期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考入学校资助中心公章)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寄回、送达均可)。我们是根据纸质材料在贷款系统内进行贷款展期审核的,如无纸质材料则视为展期没有申请成功。纸质资料需在9月30日前送回我校资助中心。未能按时将纸质材料按要求报送我校资助中心的学生将无法办理展期。

如同学们在毕业当年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的可在次年办理,但毕业至展期申请成功期间产生的利息需要同学自付。

“展期申请表”样表见附件。

二.毕业信息确认

(一)学生通过在线系统更新补充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二)学院进行数据变更确认和毕业确认审核

1.学院需进入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对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

如学生状态栏中状态为“正常”,学院可选中学生数据直接进行修改保存,如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数据修改则“学生状态”栏中学生状态会显示“已变更”,院系需点击“变更确认”,系统会将学生信息修改前后的对比数据框显示出来,学院对学生修改后的数据进行确认后,如学生修改的信息符合要求无恶意修虚假信息则点击“同意”保存,如发现学生有恶意修改虚假信息之嫌则点击“拒绝”,学生自行修改的信息会被取消,系统仍然显示原始信息。如学生修改的信息属实但不完整,学院可先进行“变更确认”点击“同意”后,通知学生按照要求将数据补充完整后再次进行确认。

学院登陆贷款系统,通过“贷后管理”——“毕业确认”进入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办理页面,确定毕业年度,直接点击“查询”,则截止目前仍未还清贷款的本年度贷款毕业生的数据都会显示在数据框中

2.审核毕业确认申请

学生个人信息补充完整无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院系选中学生信息进行“毕业确认审核”。

(三)学院对贷款毕业生(高校地和生源地)的纸质毕业确认表中学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无误后核实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毕业确认表(高校地、生源地)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保留,一份学院存档,一份签字盖章交校资助中心(需学院核实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国家助学贷款已结清的同学不需进行毕业确认程序,不打印“毕业确认表”。

三.违约责任教育

凡是借款学生未履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内甲方相关约定的行为通称为借款学生的违约。

(一)学生容易出现违约的通常是如下几种情况:

1.借款学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本息超过3个月且不与高校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

2.在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时,未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更新(或工作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并告知学院,或者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在20个工作日内在“学生在线系统”更新的;

(二)违约责任

贷款学生出现违约后将对本人产生严重而深远的影响,国家开发银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违约学生相关不良记录将被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该系统与全国所有金融机构联网,金融机构将保留终生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的权力;同时征信系统也正逐步覆盖我国企业和单位,出现违约记录的学生在今后的工作和个人发展方面也会受到不良影响;

2.在全国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及家庭所在地村委通报违约情况;

5.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如何避免出现违约

1.毕业离校前认真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并阅读毕业确认表后的须知及学校下发的相关材料;

2.时常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n“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和我校学生处主页,及时与学校联系更新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经常与学校资助中心或原所在学院联系,每年按时偿还利息;

4.贷款毕业生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我校资助中心联系解决。

(四)违约责任教育资料上报时间要求:

各学院要组织贷款毕业生认真进行学习,切实保证每位贷款毕业生均能了解与还款、还息相关的知识。同时,各学院要对本学院毕业教育工作进行总结,上交书面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和宣传教育照片(数码照片:背景应有毕业教育的PPT或版面,不要使用手机拍摄),电子资料上传邮箱@***。各院部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教育活动时间。书面总结材料,毕业确认表在2017年6月30日前上报校资助中心,C217办公室.

附件:《展期申请表》样板

学生处

2017年4月27日


原标题:2017年中州大学关于对2017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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