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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2017年02月28日16:17  中山职业技术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6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邮政编码:52840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其中,就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完成双方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双方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各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图书资讯中心及相关学院(中心)负责人等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领导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成立以招生就业办公室为主的自主招生报考资格审核及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拟定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拟定考生的录取分数线,并将以上工作呈报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布考生成绩;将拟定录取考生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成立以教务处为主的考试命题阅卷工作组,负责编制考试大纲;按照高考命题要求和学校颁布的考试大纲要求,组织文化课程、专业课程的相关教师,编制2017年自主招生考试笔试和面试、实操考核的试题;联系、确定考试命题地点(场地);安排命题工作小组的交通及食宿;严格按照试卷答案和参考标准认真批改试卷。

    (四)成立以教务处为主的教务组,负责编写考试方案;编制及发放考生准考证;组织和安排笔试、面试及技能考核的具体工作;准备考场,安排监考教师;统计理论考试成绩,公布通过理论考试的考生名单;统计总成绩。

    (五)成立以教务处和学校办公室为主的保密组,负责制订考试命题、组卷、试题保密等过程的保密安全制度;安排命题场地、试卷保密室值班工作人员。

(六)成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自主招生考试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及录取工作全程的监督、监察工作,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各招生专业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市场营销(中澳合作办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中澳合作办学)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服装与服饰设计、家具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或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3.报考家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等美术类专业的考生,2017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成绩在190分(含)以上。

第十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2017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招生专业对应的中职专业、技能证书及证书要求如下:

1.报考对应的中职专业:

招生专业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服装与服饰设计

家具艺术设计

产品艺术设计

动漫制作技术

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民族民居装饰、工业艺术、工业设计、民族工艺品制作、民族美术、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服装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展示与礼仪、服装制作与营销、服装模特、民族服装与服饰、摄影摄像技术、皮革加工与设计、皮革制品造型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制作、 家具设计与制作、纺织技术、针织工艺、民族织绣、鞋制品设计与制作、纺织技术及营销、皮革工艺、丝绸工艺、动漫游戏、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游戏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计算机平面设计、 网页美术设计、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商品画制作与经营等专业

市场营销(中澳合作办学)、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中澳合作办学)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商务英语、商务外语、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营销与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统计事务、金融事务、保险事务、信托事务、商品经营、专卖品经营、连锁经营与管理、物流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饭店(酒店)服务、旅游外语、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理、烹饪、导游、物业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客户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商务助理、公关礼仪商务助理、商务礼仪服务、公关礼仪、文秘、商务文秘、办公室文员、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现代物流、客户信息服务等专业

电梯工程技术

电梯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机电、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床切削加工、铸造成型、锻造成型、机械设备维修、煤矿机械维修、机械装配、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焊接加工、焊接技术应用、数控电加工、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变配电设备运行与维护、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楼宇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护、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钢铁装备运行与维护、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数控加工、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数控编程、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应用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电气技术应用等机械类专业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汽车制造与装配、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检测、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钢铁装备运行与维护、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 、变配电设备运行与维护、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金属热加工、焊接加工、焊接技术应用、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应用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数控电加工、汽车营销、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汽车驾驶等交通运输类(交通类)、机械类专业

社会工作

家政服务、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社区法律服务、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中医康复保健、中药制药、中医护理、护理、营养与保健、康复技术、公共营养保健、保健按摩、休闲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卫生信息管理、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法律事务、客户服务、中药、药物制剂、药剂、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会计、文秘、商务文秘、办公室文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

2.报考对应的技能证书:

招生专业

技能证书要求

证书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服装与服饰设计

家具艺术设计

产品艺术设计

动漫制作技术

制图员、图像制作员、计算机绘图员、商业美工、图形图像应用处理员、印花工、服装制作工、服装设计定制工、裁剪工、缝纫工、缝纫品整型工、裁缝、剧装工、家具设计员、皮革加工工、工艺品雕刻工、会展设计师、摄影师、装饰美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建筑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CAD) 、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辅助制造程序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数字视频策划制作师等计算机类、设计类、美工类、纺织类证书;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员(photoshop、CorelDraw、Illustrator、3DStudioMAX)、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Protel、3Dstudio、服装CAD)、多媒体软制作、手机游戏设计、游戏美工等设计类、美工类的证书。

中级/四级或以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单位

 

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美术基础证书

B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市场营销(中澳合作办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中澳合作办学)

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商品营业员、营销师(推销员)、营销师、出版物发行员、采购员、收购员、购销员、营业员、收银员、银行信贷员、银行清算员、银行信托业务员、银行信用卡业务员、银行储蓄员、精算师、保险推销员、保险理赔员、

、外销员、营销员、跟单员、电脑操作员证、会展师、公关员、采购员、商务策划师、物业管理员、物流员、外贸跟单员、(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速录师、客户服务管理师、项目管理师、企业培训师、通用管理、信用管理员、会展管理员、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旅店服务员、酒店职业英语、 房地产中介服务经纪、物业管理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等商贸类、办公类、管理类、服务类、计算机类、外语言类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办公软件应用、 会计软件应用、计算机中文速记 、专业排版、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辅助设计、数据库应用、因特网应用、微型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局域网管理、多媒体软件制作、应用程序设计编制、网页制作、视频编辑等模块的证书

中级/四级或以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单位

 

会计证书、旅游证书 

B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营销员、装配工、摩托车装配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铸造工、锻造工、车工、铣工、磨工、镗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模具钳工、模具工、钳工、组合机床操作工、线切割工、焊工、机械设备安装工、工程机械修理工、数控床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数控铣工、锻造工、电焊工、电工、维修电工、工程机械维修工、电机装配工、电工工程内线安装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汽车修理工、电工仪器仪表修理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计算机调试工、电源调试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电气设备操作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CAD) 、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辅助制造程序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数字视频策划制作师等运输类、机械类、电子类证书;

中级/四级或以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单位

 

机械证书、电子证书、电工证书

B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电梯工程技术

电梯安装维修工、电梯安装工、电梯维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车工、数控车工、钳工、铣工、数控铣工、工程机械修理工、数控床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维修电工、电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冲压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 制齿工、抛磨光工、锯床工、弹性元件制造工、电切削工、冷作板金工、涂装工、电焊条制造工、仪器仪表元件制造工、装配钳工、电线电缆制造工、汽车维修工、汽车装配工、空调机装配工、电冰箱(电冰柜)制造装配工、洗衣机制造装配工、电机装配工、电工工程内线安装工、机修钳工、电工仪器仪表修理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计算机调试工、电源调试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工程电器安装调试工等机械类证书

中级/四级或以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单位

 

机械证书、电子证书、电工证书

B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者、营养士、公共营养师(四级)、配膳员、康复技士、听力技术师、助听器验配师、护士执业资格、护理员、心理咨询员、中医执业医师(助理)、针灸医师、推拿按摩师、保健刮痧师 (中级)、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中级)孤残儿童护理员、手语翻译员秘书、公关员、公共营养师(四级)、保育员、育婴员、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电脑操作员证、物业管理员、人力资源管理师、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等办公类、管理类证书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办公软件应用、 会计软件应用、计算机中文速记 、专业排版、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辅助设计、数据库应用、因特网应用、微型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局域网管理、多媒体软件制作、应用程序设计编制、网页制作、视频编辑等模块的证书。

中级/四级或以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单位

 

会计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 

B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第五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制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

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270人,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95人,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150人。详见下表:

招生模式

招生对象

专业类别

招生专业

计划

学制

自主招生常规模式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机械类

电梯工程技术

80

三年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40

电子信息类

动漫制作技术

40

中外合作办学类

市场营销(中澳合作办学)

35

旅游管理(中澳合作办学)

35

艺术设计类

家具艺术设计

15

服装与服饰设计

25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中外合作办学类

市场营销(中澳合作办学)

10

旅游管理(中澳合作办学)

10

艺术设计类

动漫制作技术

40

服装与服饰设计

20

家具艺术设计

15

现代学徒制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机电类

电梯工程技术

15

三年

运输类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15

设计类

产品艺术设计

15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机电类

电梯工程技术

15

运输类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15

设计类

产品艺术设计

15

设计类二

家具艺术设计

20

公共服务类

社会工作

40

 

第十五条  招收普通高中考生的专业对考生科类要求:(一)电梯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市场营销(中澳合作办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中澳合作办学)、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等专业均招收普通文科生、普通理科生、美术生、音乐生、体育生;(二)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为美术类专业,只招收美术生。

第十六条 被高职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慎重选报。

第十七条 自主招生常规模式设置两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同一专业类别中选报两个专业志愿。中外合作办学类选报专业志愿不受专业类别限制,既可两个专业志愿都填报该类别的两个专业,也可作为第二志愿与非艺术设计类的任何专业组合选报。

现代学徒制模式设置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志愿。

    第十八条 根据专业教学要求,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对考生有色觉要求,请色盲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自主招生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 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第二十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其中常规模式的电梯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市场营销(中澳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澳合作办学)专业的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成绩”),满分值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满分100分,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常规模式其它专业和现代学徒制模式专业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均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第二十一条 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等美术专业,招收普通高中考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形式,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分值和科目考核权重与第二十一条普通高中考生的要求一致, 另要求具有2017年广东省组织的术科统考成绩并达到190分或以上,术科统考成绩不计入总分。

第二十二条学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4日上午进行,考生来学校参加考试。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中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专业的理论基础掌握程度。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考试内容详见各专业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将于二月中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于3月4日-3月5日进行。3月4日上午进行普通高中考生自命题的文化素质考试以及中职毕业生的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3月4日下午-3月5日进行普通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笔试和面试(实操)均在同阶段完成,不设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比例。考场均设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缺考考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入学测试总分组成:普通高中考生的入学测试总分由“文化素质考试(或学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构成;中职考生的入学测试总分由“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构成。

第二十六条  自主招生常规模式专业录取及专业调剂原则:

(一)学校录取采取“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入学测试总分,结合专业计划确定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入学测试总分的50%)。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 设置专业调剂录取,考生所报专业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同一专业类别的其他专业中,只限在同一专业类别中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第二十七条  现代学徒制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学校采取“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考核总分,结合专业计划确定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入学测试总分的50%)。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不设专业调剂录取。

第二十八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

第二十九条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三十条 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十一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考文化基础考试,直接进入职业技能考核(即实操)环节进行测试,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者可以优先录取(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考试大纲)。

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普通高中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第八章 现代学徒制

第三十三条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提升专业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和提高职业院校的生源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推动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选、育、用、留问题找到了新出路;为学徒构建了一个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和赢得更多的机遇。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特点。

第三十四条 我校2017年电梯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社会工作等五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实行先招工再招生和招工招生同步的方式,招收普通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第三十五条 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

1.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

2.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3.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全日制文凭。

第三十六条 现代学徒制招生参照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由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命题、共同考核。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除“准学徒制”外,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签订,“准学徒制”的劳动合同在考生入学第一学期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学校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4.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合作企业

招生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学年)

招生对象

招生方式

1

产品艺术设计

中山市灯白金灯饰设计有限公司、中山市华府名灯照明有限公司

30

3

1000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先招工再招生、招工招生同步

2

家具艺术设计

中山市东成家具有限公司、

中山市花果山木制品有限公司

20

3

10000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先招工再招生、招工招生同步

3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中山中裕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0

3

641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

4

社会工作

中山市广弘颐养院

40

3

5250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先招工再招生、招工招生同步

5

电梯工程技术

中山市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中山市一爽电梯有限公司、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0

3

641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先招工再招生、招工招生同步

第九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三十七条  经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自主招生考生正式录取后,不给予转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选报。

第十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三十九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以学校招生和纪检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将认真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传发动、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并利用网上报名系统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的网上报名工作。

第四十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自觉接受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  加大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学校已构建公开透明的高职院校招生信息网,将学校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予以公示,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学校将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资源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学校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四十二条   加大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学校已构建公开透明的高职院校招生信息网,将学校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予以公示,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学校将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资源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学校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四十三条  自主招生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2017年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7年2月10日至16日,学校开通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组织考生报名;

2017年2月28日报考资格名单公示;

2017年3月4日-5日,学校组织考试;

2017年3月22日前,公布考生成绩;

2017年3月24日前,学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7年3月29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四十四条 学生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标准:1.普通专业:5250-641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2.中外合作培养专业:旅游管理(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3800元/学年;市场营销(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期间学费19000元/学年(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国外学习期间学费以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收取。

   (二)住宿费:1000-1400元/学年。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姚晓波;

监督电话:0760-89986916;;

传   真:0760-89986916;

电子邮箱:19849357@***

第四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269288;

传    真:0760-88268371;

电子邮箱:  zsptzzzs@***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信息网:http://zs.***/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八条章程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7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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