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17年秋季学期:2017年9月10日0时开始至11月20日24时截止
注:所有申报学生必须成功提交申请后,上传由就读学校开具的当期学籍证明,未在申报时间截止内提交或未上传有效学籍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当期补助。(学籍证明是指学生在校开具的《湖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当期申报必须使用当期开具新证明,即学籍证明出具的时间必须符合当期申报时间。上传过期、涂改、无公章或其他非正规模板证明均视为无效学籍证明)
湖北省学籍证明下载地址: http://www.hbfp.gov.cn/gyhd/xzzx/30871.htm 或登陆湖北省扶贫网主页,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二、申报方式
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新用户注册邀请码为:JHLDHJ,已注册用户如忘记密码,可用注册手机号码找回或重新用新号码进行注册。(在手机中搜索下载雨露百事通进行安装,可在微信中添加“雨露百事通”微信公众号获得详细申报指南,就读贫困生没有智能手机的可借用其他人手机或联系所帮扶责任人)。
三、扶持对象
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要求,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认定的贫困家庭,都应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四、扶持条件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本科含本科以上、初中生、高中生、因病或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中职,高职、培训机构就读生不予补助)
五、扶持期限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中职升高职),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六、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3000元,分学期申报、审核、发放。即春季学期1500元、秋季学期1500元。
根据《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鄂扶组发[2017]18号)文件要求,深度贫困地区的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标准由原标准每生每学年3000元,调整为现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七、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可通过雨露百事通APP进行申请扶贫助学补助。申报期结束后,由学生家庭所在户籍地扶贫办进行审核、公示后发放补助金。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竹山县有效打款账号统一为农商行81010000或622412开头的粮食直补存折,申报填写时开户姓名要与存折上姓名一致。
八、审核时间
(一)系统审核时间:
2017年秋季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