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落实党中央和国家资助政策,切实帮助长沙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育良好的校风学风,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医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助学金实施方案。
一、“太阳慈善助学金”简介
长沙医学院“太阳慈善助学金”是由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出资在长沙医学院设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用于资助长沙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对象
长沙学医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远大的理想、抱负,热爱祖国。
2.在已通过长沙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入库的学生中产生,优先考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建档立卡学生。
3.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乐于助人。2016-2017学年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2016-2017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均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以内,无补考科目,学年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5. 已获得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者不参加评选。
四、“太阳慈善助学金”名额和金额
助学金设立三个等级,受助学生根据困难等级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从高到低划分等次,一等助学金10 名,每人每年资助3000 元;二等助学金10 名,每人每年资助2000 元;三等助学金20 名,每人每年资助1000 元:
项目名额(名) | 金额(元) | 等次合计(元) |
一等助学金(10名) | 3000 | 30000 |
二等助学金(10名) | 2000 | 20000 |
三等助学金(20名) | 1000 | 20000 |
一年资助合计(40名) | —— | 70000 |
五、评审与发放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辅导员、院(系)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长沙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长沙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全校上报学生材料,并参照《长沙医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受助学生人选,并予以公示。
3.学校将公示无异议拟资助学生信息报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基金会依据管理规定审核通过后,将助学金发放至受助学生个人银行账号。
4.长沙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共同关心和关爱受助学生成长,加强教育与辅导,培育学生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意识。
六、评审时间安排
1.11月6日-7日,校内宣传发动。
2.11月8日-15日,学生个人申请,院(系)评审,并将评审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11月16日-20日,学校集中评审并公示。
4.11月21日-30日,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审核。
5.12月初,助学金发放至学生个人账号,并举行“太阳慈善助学金”现场发放仪式。
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秘书处 长沙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 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