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考评: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1年(含1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形式和考核方式
1、培训形式采用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2、考核分为技能考核鉴定和综合评审。技能考核鉴定是按照技师、高级技师资格标准要求,重点考核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四新”知识以及操作技能。综合评审是进行论文或技术总结评审和答辩。
四、收费标准:注:
企业员工参加技能提升可享受全免费培训、考证。
(其它人员参照粤财社〔2014〕128号补贴标准收费)
五、报名资料:
1、报名时须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证复印件1张、工作证明(单位盖章)、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张,报考高级技师的须交技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张。(免冠大一寸白底彩色相片6张、由培训单位集中照相)
六、开班、报名事项:
开班时间: 2017年10月15日(2017年10月15日前报名)。
报名地点:(1)肇庆市前沙街43号,(沙街校区)3号楼2楼技能鉴定所
(2)肇庆市端州一路大冲广场北侧,(大冲校区)行政楼3楼东侧培训 鉴定中心
联系人:黄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0758—6622236 6622239
肇 庆 市 技 师 学 院
培 训 鉴 定 中 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