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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20日15:4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纲要》(中南大政字〔2009 〕120 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3 〕15 号)等文件 精神 ,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 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现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确认对象与内容:
    确认对象为全体博士生导师(2016 年底满60 周岁 的不参加确认; 其他申请暂停下一年招生 的, 可 不参加 本次 确认 )。 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的主要内容为博士生导师的科研成果与研究生培养成果。科研成果指2013 年9 月1 日至2016 年8 月31 日期间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成果。
    二、确认标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招生资格。
    1. 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 篇。
    2.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
    3.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
    4. 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两人次获校级优秀论文奖励或一人次获省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奖励。
    5. 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 篇。
    (二)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两项者,同样具有招生资格。
    1. 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四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 篇。
    2. 独立出版或领著(第一作者)本学科(专业)学术著作1 部或主编(含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 部。
    3. 有以我校名义主持的纵向课题或到账经费5 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 博士生导师本人申报和培养单位初审:2016 年9 月9 日(周五)下午5 :00 以前,各培养单位将审核后的《2017 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学院汇总表》、《2017 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表》纸质版,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导师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203 室),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至研究生院 导师办严莉莉 。
    2.2016 年9 月22 日,研究生院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各培养单位。
    3.2016 年9 月23 日至9 月26 日,研究生院受理复议申请。申请复议者须向研究生院导师办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材料。
    4.2016 年9 月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会议审定2017 年招收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研究生院
                                                                                                     2016 年8 月31 日
 
 
 


原标题:201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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