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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2019年02月23日16:50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2017级新生入学须知

(请仔细阅读)

新同学:

你好!首先祝贺你成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的一员。为了便于你来院报到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工作,我们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日期

学院今年新生报到日期为2017年9月17日。为便于新生接待工作安排,新生应按时报到,切勿提前或迟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在报到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函件(附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生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从新生报到截止日起计算);超过两周者,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到达学院后,志愿者同学会陪同你找到自己所属的院系,办理各项手续。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学院路99号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三、新生报到注册时须交验下列材料

1.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2.户口迁移。鉴于户籍政策已改革,建议新生不迁移户口。如果本人要求迁户口,须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入学后凭户籍迁移证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到学院保卫部门统一办理迁移手续。

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团委迁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团委,党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转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4.学生档案。学生纸质档案由本人在入学时携带至学院,入学报到时交给所在院系。学生在上交纸质档案之前,务必确保其完整性,不可自行拆封或损坏(毁),否则所在院系可拒绝接收纸质档案。

5.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8张(备用)。

四、交通路线

1.浙江省内新生可乘各地市开往舟山(普陀、沈家门)的汽车直达普陀长途客运中心,也可在宁波转车--在宁波汽车东站、北站、南站转乘开往舟山(普陀、沈家门)的汽车抵达普陀长途客运中心。宁波汽车南站就在宁波火车站旁,15分钟左右一班。切记!不要在定海站、临城公交总站提前下车。学院会在报到日当天安排大巴到普陀长途客运中心接送新同学。

浙江省外新生可乘火车到宁波站,再转乘开往舟山(普陀、沈家门)的汽车抵达普陀长途客运中心;也可乘飞机到宁波栎社机场,再乘机场至舟山的大巴到普陀长途客运中心,如到达时间段恰无直达舟山大巴时,可先乘地铁或机场大巴到宁波火车站,再乘车到普陀长途客运中心。河南籍新生还可乘郑州至舟山的航班到普陀山机场,普陀山机场位于朱家尖,与学院路程约为3公里。

2.各位新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路线来校报到。自驾车走高速来校者可由杭甬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高速、沈海高速经宁波绕城高速、甬舟高速直达舟山,再经朱家尖大桥到学院。

3.请乘坐正规营运的车(船)。新生在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钱物等。

五、缴费事项

学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缴费标准见下表),并在2017年9月8日之前将上述款项按下表预收款合计栏中的金额存入随寄的普陀区农村商业银行丰收IC借记卡(学生缴费卡),由银行代扣,具体存入方法见附件。

款 项

类 别

学费

(元/学年)

住宿费(元/学年)

代管费(元)

校服(含军训服装)暂收费

预收款合计(元)

4人间

6人间

教材预收款

护理

7500

1600

960

800

780

10680(10040)

助产

6600

1600

960

800

780

9780(9140)

健康管理

6000

1600

960

800

780

9180(8540)

酒店管理

6000

1600

960

800

780

9180(8540)

导游

6000

1600

960

800

780

9180(8540)

休闲服务与管理

6000

1600

960

800

780

9180(8540)

会计

6000

1600

960

800

780

9180(8540)

电子商务

6000

1600

960

800

780

9180(8540)

说明:

1.学生学费按照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收取。

2.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4人间(有独立卫生间)按1600元/学年收取,6人间按960元/学年收取。男生统一安排为6人间;女生统一以4人间收费标准收取,入住6人间的女生到时退还差额。

3.代管费中的教材预收款每学年结算一次,多退少补。

4.学生就读期间重要活动要求统一穿校服,校服由学院代为采购,现暂收费用700元,具体价格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后确定,多退少补。军训服装收费80元/套,多退少补。

5. 为方便新生学习与生活,每位新生的校园卡内预存100元,新生报到时现场交纳100元。

6.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的学生,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并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事宜。不申请资助的同学不需要填写该表

7.体检费用待开学后在体检前另行收取。

六、学校代办服务项目

为了方便学生,学院为新生提供以下代办服务项目:

1.根据国办发(2008)119号文件精神,已将大学生纳入舟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在新生报到处有舟山市普陀区社保局现场提供参保服务,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880元左右,其中学生个人缴纳280元左右,舟山市财政补贴600元左右;另外,参保现场还设有补充保险项目(自愿参保),保费为每人每年100元。参保人员中有符合免缴条件的,在参保登记时请提供审验有效的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2.床上用品(包括被套、床单、枕套、枕芯、盖棉胎、垫棉胎、蚊帐、草席)由浙江省教育厅定点厂家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点直供,价格由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每套价格约450元,其质量由浙江省质监局跟踪。建议新生到学校厂家供应点或者正规大商场购买床上用品,请不要到个人推销或小摊贩处购买。

3.生活用品(包括热水瓶、脸盆、口杯、牙膏、牙刷、毛巾、香皂、洗衣皂、衣架、裤架)可在校内超市或附近商场直接购买。

床上用品、生活用品学生自愿购买。

七、特别提醒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新生所需物品,请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不要购买个人上门推销的任何物品;需现金缴纳费用的,务必由本人或家长办理。

3.学校统一办理手机卡,新生可在到校报到时自主选择手机通信服务商。

4.应征入伍的新生,若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请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 的《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同时查看附件2《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2017级新生办理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流程》,不明之处,可拨打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

5.为防止电信和网络诈骗,学院的信息只在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zsljzsb)、招生信息网(http://zs.***)发布,其他渠道的信息请勿轻信。

八、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6660000 3660934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2. 2017级新生办理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流程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二○一七年七月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院(系):专业: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 □农村

家庭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 残

□是□否

单 亲

□是□否

烈士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签章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当地低保标准: 元/人.月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民政部门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注:1. 本表一式两份(学院一份,存档备用;学生本人一份,在校申请助学贷款时使用,如不办理贷款,则不需要)。

2.低保户、烈士家庭、五保户、残疾学生等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2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2017级新生办理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流程

1.入伍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

2.本人或委托其他人持征兵办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资格审核,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

(如若是由县区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等资料直接邮寄到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办公室在收到后会及时办理完相应手续,并将相关资料再次回寄给县区征兵办,由县区征兵办将相关资料转交给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3.录取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会同教务科研处出具《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教务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

4.《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由学生本人留存。《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学校盖章后,一份学校留存备案,一份入伍地征兵办公室留存备案。

5.学生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退伍证、《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考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备注: 请2017年录取的新生于2017年10月2日前到招生办办理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通过当地征兵办邮寄材料的,务必于10月2日前将材料邮寄至学校招生办,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原标题:2017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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