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幼专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按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录取批次的通知》(粤招〔2017〕6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16号)、《关于发布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17〕15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关于做好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修订稿),结合我校实际,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任委员:李晓培
委员:邹思扬、欧阳端、刘俊、叶小宁、梁秉慧、张金刚、黄臻晓(教师代表)、李颖(校友代表)、郑嘉明(学生代表)
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按规定组织录取工作。
2、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办公室,作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主任:叶小宁
成员:张金刚、梁盛龙、梁秉慧、王培华
3、招生录取阅档组:唐晓燕、陈冬青、黄臻晓、李健、秦业成、吴梅、黄科、范强
4、招生录取后勤和设备保障小组:黄明、王阳、王培华、电工1人
5、招生录取安全保卫小组:龙华文、何庞华、保安2人
6、招生录取监督小组:欧阳端、黄聪、李余健
各小组工作职责按《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关于做好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修订稿)执行。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文科类:总分210分。
理科类:总分20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90分,体育术科18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90分,美术术科16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190分,音乐术科150分。
按省教育厅批复,我校2017年招生计划数如下表:
其中,“专科依据学考录取”批次已录取336人,这些考生若参加高考并被本科院校录取,指标将返回到第三批录取。
三、招生场地
本次招生场地设在幼专主校区办公楼401、402室。招生录取期间,招生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方可入内,安全保卫小组做好相关安保工作。
招生场地悬挂宣传横幅一条、海报二张、门牌二个,制作工作证三十个,相关工作由招生录取办公室安排落实。
四、招生录取日程安排
1、7月6日,审定工作方案,召开招生录取工作准备会议,确定工作安排。
2、按省考试院公布《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8月1-3日:3+证书批次
8月3-6日:艺术类、体育类
8月8-9日:文科类、理科类
8月9-14日:征集志愿(若已完成计划则不参加征集)
8月15日: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以上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初定录取日程,具体以省招生办公室实际日程为准。
领导小组、办公室、阅档小组和监督小组相关人按时进场录取。相关时间若有变动,届时另行通知。
3、8月15日前确定录取名单,招生录取办公室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打印录取名册。
4、8月16日至25日,印制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制作银行卡等,寄送录取通知书。
五、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要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招生录取的规定、制度和文件,严格按要求履行职责,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把招生工作做成“民心工程”。
2、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保证准时完成本次招生录取工作。
3、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网上录取安全实施。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不得私自复制、传播考生信息数据,不得就招生工作发布微信、微博。
4、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所有工作人员要随时待命,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及时接收通知信息(由于飞信群发信息不正常,本次工作临时通知以微信为主要手段,相关人员请留意查看微信信息)。
5、党办配合做好宣传工作,校办做好车辆安排使用工作,总务科确保电力正常供应,安排工作人员食宿,财务科要及时联系制作学生银行卡,各系要做好咨询和宣传工作。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