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生:
根据《兵役法》和《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有关办理方法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0月底前(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方式
1、人武部或征兵办办理
人武部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等材料通过快递寄至学院招就处。招就处对保留入学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出具盖有部门章印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一式两份),并将通知书和申请表各一份通过快递寄回至所在地区的人武部或征兵办。由各征兵办公室登记备案后交至学生家长手中,以备学生两年后复学报到时使用。
2、自行办理
新生(本人或家长)携带《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等材料到学院招就处(水利机电楼A109)直接办理。招就处审核好后将通知书和申请表各一份交至新生本人或其家长。
招就处汇总信息后将保留入学资格名单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在学信网进行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学生或家长应先到所在地区人武部或征兵办办理《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必须有区一级以上征兵办公室的印章,否则无效;
2、已缴费学生办理退费, 凭招就处出具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去财务处(行政楼三楼302)办理手续。
3、若有疑问,可致电83863268咨询。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