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制定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我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较强的师资队伍,坚持“依托行业办学、校企合作育人、服务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第三章 报名与素质特长项
第四条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项 目 | 等 级 |
分值 |
备 注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直接录取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 |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一、二等奖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三等奖 |
15分 |
||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1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10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一级 |
20分 |
政府体育部门颁发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游泳、健美操等十个项目。 |
二级 |
10分 |
||
体育比赛 |
国家级前三名 |
20分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国家级前八名、省级前三名 |
10分 |
||
省级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 |
5分 |
||
文艺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 |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10分 |
||
地市级一、二等奖或前三名 |
5分 |
||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竞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创新或创新创业竞赛;指定的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 |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10分 |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5分 |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省级 |
2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
地市级 |
10分 |
||
县区级 |
5分 |
除注明的竞赛外,学会、协会盖章的证书一律不认可。符合素质特长项目条件的考生需资格确认,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并上交复印件1份。素质特长项目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第四章 普高生源招生计划及测试
第十条2017年面向浙江省普高提前招生320名,如表1所示。表1. 面向普高考生提前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 |
3 |
6600 |
2 |
旅游类 |
酒店管理、导游、旅游英语 |
50 |
3 |
6000 |
3 |
餐饮类 |
西餐工艺、餐饮管理 |
30 |
3 |
6000 |
4 |
连锁经营管理 |
20 |
3 |
6000 |
|
5 |
物流管理 |
20 |
3 |
6000 |
|
6 |
市场营销(中法合作) |
30 |
3 |
15000 |
|
7 |
电子商务 |
20 |
3 |
6900 |
|
8 |
移动商务 |
20 |
3 |
6000 |
|
9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30 |
3 |
7500 |
|
10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15 |
3 |
6600 |
|
1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5 |
3 |
6600 |
|
12 |
会计 |
20 |
3 |
6900 |
|
合计 |
320 |
|
|
说明:专业(类)名称对应有多个专业的,学生录取一学期后分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普高考生报考测试成绩构成及综合素质测试:
1.普高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类或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相应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普高考生成绩T构成为:文化成绩W(满分100分,采用中学学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E (满分100分,含素质特长项赋分20分),即T=W+E,满分200分。
3.普高考生不再安排文化测试,根据中学学考成绩折算文化成绩;中学学考成绩选语文、数学、英语、技术(包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等第折算后取平均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折算文化分100分。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四个专业(类)折算后语文满分16分,数学、物理满分14分,其他科目各科满分8分;其他专业折算后语文满分16分,数学、英语满分14分,其他科目各科满分8分。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四个专业(类)学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学科\等第 | A |
B |
C |
D |
E |
---|---|---|---|---|---|
语文 |
16 |
14.5 |
10 |
6 |
0 |
数学/物理 |
14 |
12.5 |
8 |
4 |
0 |
技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英语/化学/生物 |
8 |
6.5 |
4 |
1 |
0 |
其他专业学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学科\等第 | A |
B |
C |
D |
E |
---|---|---|---|---|---|
语文 |
16 |
14.5 |
10 |
6 |
0 |
数学/英语 |
14 |
12.5 |
8 |
4 |
0 |
技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
8 |
6.5 |
4 |
1 |
0 |
高中学考成绩等第以我校网络报名截止日之前的成绩为准;只认可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的成绩等第。
4.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普高考生(不含美术类)根据中学学考折算成绩和报名专业志愿,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0%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当第一志愿不足时,按第二志愿依据中学学考折算成绩排序补足500%;当折算成绩相同时,依据单科成绩排序,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排序确定上线名单。
5.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及评分:普高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包含人文与心理素质、职业兴趣模块20分,与专业相关的能力模块60分,素质特长项赋分20分。
6.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以面试、技能操作或上机测试的形式进行。按照测试标准与实施办法,对考生进行面试,公平、公正评分。学校制定《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并在本校招生网上公布。
第五章中职生招生计划及测试
第十二条2017年面向浙江省中职生(旅游服务类、电子电工类、财会类、烹饪类)提前招生115名,如表2所示。表2. 面向中职考生提前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中职生源计划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年) |
|
计划 |
生源类别 |
|||||
1 |
旅游类 |
酒店管理、导游、旅游英语 |
30 |
旅游服务类 |
3 |
6000 |
2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25 |
电子电工类 |
3 |
7500 |
|
3 |
会计 |
30 |
财会类 |
3 |
6900 |
|
4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30 |
烹饪类 |
3 |
6900 |
|
合计 |
115 |
|
|
|
说明:专业(类)名称对应有多个专业的,学生录取一学期后分专业学习。
第十三条中职考生(不含艺术类)报考测试成绩构成及综合素质测试:
1.中职考生限填报两个专业类或专业(限招收相应生源类别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相应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中职考生成绩T构成为: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W(折算成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E(满分100分,含我校文化测试40分,综合素养测试40分,素质特长项20分),即T=W+E,满分200分。
3. 综合素质测试:考生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W,按照招生计划数的500%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我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当折算成绩相同时,末尾同分考生均入围综合素质测试。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00分:其中文化课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40分,其中语文20分、数学12分、英语8分,题型均为客观题,根据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的大纲要求命题、阅卷;素质特长项20分;综合素养测试40分,以面试、技能操作或上机测试的形式进行。
4.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方式。划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时以我校网络报名截止日时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技能操作成绩为准(烹饪类采用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总成绩)。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名单时,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2017年5月2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总成绩折算而成。
第六章 普高(美术类)及中职艺术类
(工艺美术)招生计划及测试
表3. 面向普高(美术类)考生及中职艺术类(工艺美术)提前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生源类型 |
计划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 |
1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普高美术类 |
5 |
3 |
9000 |
2 |
环境艺术设计 |
5 |
3 |
9900 |
|
3 |
展示艺术设计 |
10 |
3 |
9000 |
|
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10 |
3 |
9000 |
|
5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艺术类 |
5 |
3 |
9000 |
6 |
环境艺术设计 |
10 |
3 |
9900 |
|
7 |
展示艺术设计 |
10 |
3 |
9000 |
|
8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10 |
3 |
9000 |
|
合计 |
|
65 |
|
|
第十五条普高美术类及中职艺术类(工艺美术)报考测试成绩构成及综合素质测试:
1.普高美术类及中职艺术类(工艺美术)考生报名时可以填报两个专业,考生须参加所有环节测试。普高美术类考生只允许填报两个艺术类专业或者两个普通专业,填报一个艺术类专业和一个普通专业视为报名无效。
2.普高美术类考生成绩T构成为:文化成绩W(满分100分,计分办法与普高文理科考生情况相同),综合素质测试 E (满分100分,含我校美术专业测试80分(测试内容为素描40分和色彩40分)、素质特长项20分),即T=W+E,满分200分。文化成绩按照第十一条所述的中学学考等第折算。
3.中职考生成绩T构成为: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W(折算成满分60分),综合素质测试E(满分140分,含我校美术专业测试60分、文化课测试60分,素质特长项20分),即T=W+E,满分200分。
4.综合素质测试内容:除了素质特长项外,美术专业测试内容为素描和色彩,每科40分(中职生每科30分);中职艺术类(工艺美术)考生参加的文化课测试内容与其他科类中职生相同,成绩按照满分60分折算。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自觉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第八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0号)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与高考录取的高职生相同。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件2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7年1月,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二)2017年2月,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章程。
(三)2017年3月11日—3月26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
(四)2017年3月29-30日,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并公示。
(五)2017年3月31日,公布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
(六)2017年4月1-9日,考生缴纳报名费。
(七)2017年4月14日,入围考生提交素质特长项赋分材料原件审验;入围考生本人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并领取相关准考证。
(八)2017年4月15-16日,综合素质测试。
(九)2017年4月19-21日,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素质特长项赋分名单,并公示。
(十)2017年5月3-7日,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备录取名单,并公布。
(十一)2017年5月9日,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确认。
(十二)2017年5月10-14日,每日更新备录考生是否转为递补拟录状态,备录取考生根据进程选择确认。
(十三)2017年5月16日,网上录取结束。
(十四)2017年5月17日-30日,院校及考试院公示录取名单。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