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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18年10月19日15:05  浙江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加强管理,确保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招办、浙江师范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1.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的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还要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招生计划数(扣除推免生和士兵计划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

三、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考核、心理测试和体检等环节组成。其中思想政治考核和体检的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所有攻读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体检需空腹,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体检费为60元。

(二)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的满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50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均为50%。

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3)×50%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属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3.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同上);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同上);

5.体格检查不合格;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投诉电话为0579-82281763,电子邮箱xzw@***,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投诉电话:0579-82283026、82282319;投诉邮箱:yzb@***、jwb@***。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6日

  

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1 3月23日上午8:30-11:30 报到、资格审查 19幢1楼会议室  
2 3月23日下午14:00 思政考核 19-212  
3 3月23日下午14:00 体检(抽血除外) 校医院 带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1张,费用自理,60元/人。考生缴费后当场领取盖收费章的体检表参加体检。
4 3月24日上午6:00体检 抽血 校医院 早上6:00验血,抽血之前请空腹。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交回。体检表回收处”,切勿带走。
5 3月24日上午8:00 专业面试 19-307  
6 3月24日上午8:30 英语口语 19-101/102  
7 24日中午12:50-13:50 心理测试 29-103  
8 3月24日下午14:00开始 专业笔试 待定  
钢琴、声乐专业考试 钢琴19-306声乐19-307
9 2017-3-27上午10:30 公布复试结果,发放、签定各类协议书、调档函、政审函
19幢一楼会议室  

  

 


原标题: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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