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确保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招办、浙江师范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1.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的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还要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招生计划数(扣除推免生和士兵计划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
三、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考核、心理测试和体检等环节组成。其中思想政治考核和体检的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所有攻读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体检需空腹,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体检费为60元。
(二)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的满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50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均为50%。
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3)×50%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属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3.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同上);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同上);
5.体格检查不合格;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投诉电话为0579-82281763,电子邮箱xzw@***,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投诉电话:0579-82283026、82282319;投诉邮箱:yzb@***、jwb@***。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6日
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时间安排表 |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1 |
3月23日上午8:30-11:30 |
报到、资格审查 |
19幢1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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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23日下午14:00 |
思政考核 |
19-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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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月23日下午14:00 |
体检(抽血除外) |
校医院 |
带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1张,费用自理,60元/人。考生缴费后当场领取盖收费章的体检表参加体检。 |
4 |
3月24日上午6:00体检 |
抽血 |
校医院 |
早上6:00验血,抽血之前请空腹。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交回。体检表回收处”,切勿带走。 |
5 |
3月24日上午8:00 |
专业面试 |
1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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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月24日上午8:30 |
英语口语 |
19-1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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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4日中午12:50-13:50 |
心理测试 |
29-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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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月24日下午14:00开始 |
专业笔试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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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声乐专业考试 |
钢琴19-306声乐19-307 |
9 |
2017-3-27上午10:30 |
公布复试结果,发放、签定各类协议书、调档函、政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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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幢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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