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2017年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复试工作方案
为保证完善和规范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下文简称“推免生”)复试工作,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1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学院的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特别是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深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复试组织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接收、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和申诉。院长担任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同时组织各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相关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相关环节的资格审查、笔试、专业面试、政治审查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三、复试程序
复试由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含专业英语面试)、英语口语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思政考核等环节构成,具体环节时间参见复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
三、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90分合格;面试满分150分(专业面试100分,英语口语测试50分),90分合格。复试成绩由以上二项成绩相加而成。
四、复试不合格确认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专业笔试不足9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3.专业面试+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足9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4.政治思想道德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5.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录取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为单位,按照综合得分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学院拟录取名单和录取顺序经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由组长签字并盖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联系人:崔雪萍 举报电话:0579-82289906
举报邮箱:tyxy10@***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30日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017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docx
原标题: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复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