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奖励考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千岛湖校区的安徽省和甘肃省新生,鼓励更多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创先争优,千岛湖校区安徽省、甘肃省新生单独设立新生奖学金和新生爱心资助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一、新生奖学金
(一)评定范围
参加当年高考,被我院千岛湖校区酒店管理(国际英才班)专业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新生。
(二)评定名额
新生奖学金奖项等级的高低,按科类(分省分科类)实际报到学生的高考投档成绩的高低确定。
分省分科类实际报到人数 | 名额设置 | 奖项 | 奖励金额 |
计划数的50%以下 | 1 | 一等新生奖学金 | 6000元 |
计划数的50%~80% | 1 | 一等新生奖学金 | 6000元 |
1 | 二等新生奖学金 | 3000元 |
计划数的80%以上 | 1 | 一等新生奖学金 | 6000元 |
1 | 二等新生奖学金 | 3000元 |
1 | 三等新生奖学金 | 1000元 |
(三)评选办法及表彰
1.新生奖学金发放名单,由招生就业处根据评定办法确定。
2.在新生开学典礼表彰新生奖学金获得者。
3.向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学生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二、新生爱心资助政策
1.每人都有机会申请2000元面额的新生爱心助学券。学生可凭新生爱心助学券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我院规定时间申请,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新生爱心助学券政策。
2.每人都有机会申请报销学生本人单程交通费。学生可凭贫困证明等材料在新生报到后报销本人单程交通费,交通费票据包括飞机票(不含头等舱)、轮船票、火车票(不含头等座或软卧)、汽车票等,报销总金额不高于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