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2017年定向培养外岛小学全科教师招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外岛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多门学科教学,安心外岛小学工作的全科教师,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定向培养需求情况的通知》精神,我县今年委托浙江海洋大学定向培养6名外岛小学全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具有嵊泗户籍,身体健康,愿意接受并通过教育部门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小学教师岗位用人要求的资格审核,有志于从事海岛中小学教育事业,并与嵊泗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6人
三、院校及专业
院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师资定向)
学校代码:0290
专业:小学教育(师范)
专业代码: 90
学制:四年
志愿填报批次:普通类提前录取
四、录取流程
填报志愿→面试→公示→签订意向协议→录取→签订正式就业协议
(1)填报志愿: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于6月26日-6月27日8:30—17:30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将浙江海洋大学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小学教育(师范)专业(专业代码90)填为第一专业志愿,否则无效。
(2)参加面试:省教育考试院在填报考生中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嵊泗县小学教育(师范)专业招生计划的1:1.2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浙江海洋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将相应名单发至嵊泗县教育局。嵊泗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海洋大学等单位联合举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等教学基本能力,面试分合格与不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分科类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嵊泗县教育局和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3天。
(4)签订意向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嵊泗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意向协议,并将签订意向协议名单上报浙江海洋大学。
(5)录取:浙江海洋大学将已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浙江海洋大学按有关规定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6)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学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意向协议书与嵊泗县教育局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招生体检结果反馈单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按每年2万元,四年共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六、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就业协议回嵊泗县外岛小学任教,具体工作单位由嵊泗县教育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外岛小学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中约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嵊泗县教育局咨询。
咨询电话:5088397(县教育局人事科)、5089801(县招生办)
嵊泗县教育局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