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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2018年12月07日14:56  浙江工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17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 邢乐勤

副组长: 蓝汉林

成  员: 邢乐勤、蓝汉林、杨克勤、时长江、史斌

秘  书: 倪娜

纪律监督:吕刚

三、招生名额

学院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招生名额(含推免生)

 马院

010108科学技术哲学

全日制

4

马院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全日制

3

马院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全日制

3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科学技术哲学

285

38

57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10

44

66

思想政治教育

310

44

66

3、复试时间

科学技术哲学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17年3月24日(周五),13:30开始资格审查,14:00开始复试,地点仁和312。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17年3月23日(周四),8:30开始资格审查,9:00开始复试,地点仁和316。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17年3月23日(周四),8:30开始资格审查,9:00开始复试,地点仁和312。

4、工作规范

(1)  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  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  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5、差额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学院总人数招生指标1:1.4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6、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复试前认真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详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7、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英语测试(专业知识翻译,100分)

 专业知识笔试(利用专业知识分析本学科问题,100分)
    专业知识面试(回答问题,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8、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2017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应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体检工作。

3月23日8:00—11:00,13:30-15:30屏峰校区医院

    3月24日8:00—11:00,13:30—15:30,朝晖校区医院。

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50元。

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结果交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校医院保健科(电话:0571-88320504)。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 吕刚

电话:0571-85290792

邮箱:Lvam626@***

九、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20日

 

附件:复试前资格审查工作

 

一、考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含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复印件;

②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历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n/xlrz/)。

④历届硕士、博士生,出示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出示工作年限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9月1日前毕业)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9月1日前毕业)或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9月1日前毕业);

⑥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出示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4、本人政审表;

5、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6、复试时须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但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加试科目请参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2017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马院2017研究生复试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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