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免试研究生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点、研究所:
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我院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推免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推免生选拔接收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学校关于免试研究生遴选接收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免试研究生招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7年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陈学新 赵建明
副组长:祝水金 金敏
成员:叶庆富 邬飞波 孙崇德 卢钢 王校常 吴建祥 王晓伟 方华 张云 袁熙贤
申诉、咨询联系人:袁熙贤(0571-88982352)
2.各专业按所在研究所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由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
二、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收对象
获得所在本科院校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
2.报考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③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外语水平要求: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460分或TOEFL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0。
3.申请程序:浙大研招网预申请(8月10日至9月18日),经初审通过,获得面试资格后,于9月25日至27日参加招生专业面试。面试合格获得预录取资格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注册申请。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直博名额 | 学术硕士名额 | 专业硕士名额 | 小计 | 备注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4 | 7 |
| 11 | 核农所 |
071011 | 生物物理学 | |||||
0902Z1 | 观赏园艺学 | 1 |
|
| 1 | 园林所 |
095300 | 风景园林 |
|
| 8 | 8 | |
0710Z1 | 生物信息学 | 10 | 12 |
| 22 | 作物所 |
090101 | 作物栽培与耕作学 | |||||
090102 | 作物遗传育种 | |||||
0901Z1 | 种子科学与技术 | |||||
095101 | 农业硕士(作物领域) |
|
| 8 | 8 | |
090201 | 果树学 | 5 | 7 |
| 12 | 果树所 |
095102 | 农业硕士(园艺领域) |
|
| 3 | 3 | |
090202 | 蔬菜学 | 6 | 9 |
| 15 | 蔬菜所 |
095102 | 农业硕士(园艺领域) |
|
| 6 | 6 | |
090203 | 茶学 | 2 | 4 |
| 6 | 茶叶所 |
095102 | 农业硕士(园艺领域) |
|
| 5 | 5 |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9 | 11 |
| 20 | 生物所 |
090401 | 植物病理学 | |||||
095104 | 农业硕士(植物保护领域) |
|
| 6 | 6 | |
090402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10 | 11 |
| 21 | 昆虫所 |
095104 | 农业硕士(植物保护领域) |
|
| 6 | 6 | |
090403 | 农药学 | 3 | 5 |
| 8 | 农药所 |
095104 | 农业硕士(植物保护领域) |
|
| 2 | 2 | |
|
| 50 | 66 | 44 | 160 |
|
*招生专业报考考生少于计划数时,可在院内作适当调整。
四、复试录取
1.复试名单的确定:学院研究生科会同招生学科(所)根据拟定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接收办法,初审报考考生(含本校外校)的申请资格,一般按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1:1.3确定复试名单。报考生源少于招生计划的学科,原则上可组织多批次复试。
2.学科(所)复试:学科(所)组织专家复试小组,进行推免生差额复试选拔。复试形式采用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复试工作应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复试成绩应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复试成绩作为考生预录取排序依据。
3.预录取名单确定:根据招生计划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复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各学科(所)复试小组将本学科预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科复核,经学院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科指定工作人员将名单录入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5.预录取考生均须签订《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预录取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6.预录取考生须在两天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录取确认,未完成确认的预录取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相关学科可在本专业复试名单中依据排名次序增补录取。
7.为了保证培养质量,各学科点可根据本学科发展需要及导师队伍情况,确定每位导师招生限额,原则上“冠名”教授(包括院士、千人、万人、长江、省特级、求是、杰青、在研“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级创新团队负责人、千万级项目负责人等)每年招收博士生总数不超过3名(在校博士生总数不得超过12名),其他导师不超过2名;招收硕士生人数不超过2名。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本次不安排招生:
(1)至退休不足以完成一届所招收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招生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科负责人同意后报学院审批)。
(2)因人事变动,目前正办理离职或离岗手续。
(3)近三年内未发表一篇以浙江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或通讯作者的SCI收录论文(招收专业学位除外)。
(4)无独立科研项目的。
(5)科研经费不足的。
科研经费要求:
① 每招收1名三年制的博士生有实到科研经费余额25万元;每招收1名五年制的博士生有实到科研经费余额40万元;每招收1名硕士研究生有实到科研经费余额15万元。
② 科研经费指前三年实到本院且全额提取管理费的经费。
③科研经费余额是指前三年实到的科研经费扣除前三年已招研究生使用过的经费额度后的余额。
9.统一使用经费的团队可以团队经费总量和团队招收的研究生总量来计算。
10.推广岗位导师只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专业学位招生资格的教学科研岗教师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是农业部产业岗位科学家或具有应用推广类在研科研项目,且近三年到款的应用推广类科研总经费达到45万元。
11.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师须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表》,并按照教育部教研〔2009〕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培养计划、落实实习单位及内容,以确保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五、信息公示
免试推荐研究生接收工作完成后,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将对预录取研究生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六、日程安排
8月10日-9月18日 考生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预申请
9月19日 学院外校免试生接收工作会议
9月19日 招生学科发布复试时间、地点
9月21日前 学院确定初审资格名单
9月22-26日 学科组织复试并上报预录取名单
9月27日前 学院审核确定预录取名单
9月28日 教育部推免网报名
9月30日 确定拟录取免试生名单
七、其他
1.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受到处分的、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实施办法由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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