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阮啸
副组长:陈丽
成员:王晓萍马忠俊王岩李春峰吴嘉平冷建兴宋金宝张小玲张朝晖赵川平贺治国徐志伟黄豪彩冀大雄王万成
秘书:袁雯静
申诉联系人:陈丽(Tel:0580-2092592;E-mail:)
二、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复试基本要求为符合国家A线。
2、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海洋学院该专业并上线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复试名单及安排会在第一时间通过海洋学院官网统一发布。
三、复试安排(详见复试公告)
1、复试小组:复试由各专业组织,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应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保证复试的公平性、有效性和质量。
2、考查方式:包括笔试、政治思想品德审查、英语口语、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复试需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需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笔试由各专业负责,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
3、资格审查:①于复试前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的考研报考资格审查;②初试成绩应符合国家A线的基本要求”;③在复试当天,考生携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原报考学院盖章的《调剂申请表》、体检表于复试时交复试小组予以审查,以确认身份;④其它请携带本科成绩单原件、英语水平证明、奖励成果证明复印件,交至复试小组。
四、综合计分
1、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比例评出考生综合分数。
2、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60%。
3、以总分补单科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按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原始成绩计。
综合分=(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办法.
1、复试满分为100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海洋学院的考生,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3、对于其他申请调剂的考生,在申请调剂专业招生未满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规定和截止日期前本人网上填报意愿,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统一择优录取。
海洋学院
2017年3月
原标题:2017年浙江大学海洋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