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办理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精神,2017年凡(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普高(浙江、省外)、五年制)被我院录取且被应征入伍的考生需要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考生请于9月2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到我院办理:
需要寄送的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联系人:招生就业处(行政楼202 )
邮寄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金海三道433号
邮编:325025
联系电话:0577-86533927,86533901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