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 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 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 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
二、报考对象
1.报考条件
(1)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 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 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4)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 面试。
2.免考条件
(1)2014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其成绩 可作为 2017 年前(不含 2017 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 可于2016年秋季和2017年春季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 能力测试。 (2)2016 年 5 月 31 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 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 应的教师资格;2016 年 6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 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 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 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课程内容及收费标准
四、考试时间
1、笔试:
3 月、11 月(以公布为准) (考试时间:120 分钟),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
为 2 年。
2、面试:
每年 5 月和 12 月(以公布为准)(准备时间 20 分钟;回答规定问题 5 分钟;
试讲时间 10 分钟;答辩时间 5 分钟。)
五、报读手续
报读时,清准备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 3、白底彩照 2寸照片 1 张+电子档(JPG 格式)一份。 注意:首次报读收报名费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