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科学管理与规范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中职升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
二、推荐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和择优推荐。
2.注重学业成绩和专业素质,突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推荐过程自下而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提倡优势互补,鼓励推免生进行校际交流。
三、推荐条件
1.普通推免生应符合推免基本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综合测评排名位于本专业前1/2。
(6)必修课程考核无不及格科目。
(7)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8)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需参加并通过学校的统一考核。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申报支教团计划,需参加学校统一的同非临床医学专业的英语考核。
(9)辅导员岗位师资培养专项要求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推荐遴选条件详见《关于组建中国医科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四、推荐类别与名额分配
2017届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393人,共有推免生指标117个,具体推荐类别与名额如下。
1.师资培养专项计划5个(其中基础医学师资培养专项4个,面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法医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麻醉学专业2017年应届五年制本科毕业生;辅导员岗位师资培养专项1个),优先于其他推免计划申报。
2.普通推免101个(含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成绩优秀人员奖励计划10个)。
3.研究生支教团11个,全部为内推名额。
师资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成绩优秀人员奖励计划名额提前预留,其余推免名额按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至各学院。
如出现学院报送的拟推荐人数少于本专业配额,产生的空额统一回收,由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荐免试遴选工作小组”)依据计算推荐名额分配方案中的原始数据,按照小数点后舍去数值从大到小的顺序向其它学院进行二次分配。
五、工作安排
1.下发相关文件。9月14日,学校下发《关于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关于组建中国医科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等文件,并发布工作日程安排。
2.召开宣讲会议。9月14日,召开2017年推免生遴选工作暨政策宣讲会议。各学院成立本单位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制定并发布相应工作实施细则。
3.发布成绩排名。9月14日,学校发布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
4.学生自主报名。9月18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处网站(http://202.118.40.6/xsc/),在“下载查询”专栏中下载《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报师资培养专项计划者还需下载《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师资培养专项计划申请表》)并填写完备,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基础医学师资培养专项和辅导员岗位师资培养专项只可择一申报,其余推免类型可以同时兼报。
5.组织资格审查。9月18日,各学院按照规定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后,各学院按照申报类别将《申请表》报送至相关部门(师资培养专项计划报送至学生处,支教团报送至校团委)。
6.组织遴选工作。
(1)9月19日,学校推荐免试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专家组对师资培养专项计划申报学生进行选拔笔试与面试,按照选拔成绩顺序录取,成绩相同者按综合测评秩次排序。确定推免人员后,向相关学院反馈。
(2)9月20日,各学院按照成绩排名先后次序推荐普通推免人选。如排名靠前的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需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各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后,向学生处报相关材料,具体包括:①本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小组文件;②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开展情况说明;③《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④《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师资培养专项计划申请表》;⑤《拟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册》。师资培养专项计划与普通推免人选材料一并报送,要求打印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3)9月21日,校团委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支教团推免选拔面试,确定推免人选后,向学生处报相关材料,具体包括:①《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②《拟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册》;③面试成绩。所有材料要求打印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7.确定推荐名单。9月22日,学校推荐免试遴选工作小组对各学院、学生处及校团委报送的拟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查,终确定117人推荐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并上传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六、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我校推免生推荐工作和接收工作,学校成立推荐免试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共同做出决定。各学院应依据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的总体方案,成立本单位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细则,工作小组成员应包含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得与本次推免存在利益关系)。
七、补充说明
1.各学院及相关部处应高度重视本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科学管理、规范实施,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免生遴选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2.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推荐免试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决议并负责解释。
附件:1.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2.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日程安排
3.拟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册
中国医科大学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