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研函〔2017〕3号
关于实施2017年研究生海外研修
和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院部:
为鼓励和支持全校研究生赴海外高水平大学和机构进行研修,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拓宽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推进我校的“双一流”建设,现就实施2017年研究生海外研修和国际交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2017年研究生海外研修和国际交流计划包含以下项目:
(一)研究生海外研修联合培养计划
支持研究生赴海外高水平大学或机构开展3个月以上的研修与联合培养,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0.5万元(人民币,下同)。
申请人迟提前1个月向研究生院递交申请,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立项支持。本项目不支持事后申请。
学校资助经费用于研究生海外研修联合培养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补贴。
医、理、工等自然科学项目,研修时间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按高6个月期限资助;经、管、文、法等人文社科项目,研修时间超过3个月的,原则上按高3个月期限资助。学校将视项目申请人数和经费使用情况统筹安排。
本项目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不重复支持。
(二)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计划
研究生注册参加境内外国际学术会议,获得邀请或确认后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立项支持,资助限额为:
(1)欧美澳洲地区:口头报告2万元、墙报展示1.5万元;
(2)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口头报告0.6万元、墙报展示0.4万元;
(3)其它地区:口头报告1万元、墙报展示0.6万元。
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主办单位、参加人员、承办形式等需体现出国际性特点。
鼓励研究生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口头报告,以口头报告形式参加会议者,学校优先支持。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申请人的国际旅费、境外住宿费、会议注册费、签证费、资料费等。
(三)研究生海外短期交流计划
研究生院通过与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学院、实验室和导师等相互协作,积极与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医药企业等联络沟通,达成合作意向,选派一定数量的研究生赴对方单位开展短期学术培训或交流项目,项目形式、内容、时间、费用、人数等由我校和对方单位具体商定。项目费用由学校和研究生本人共同承担,原则上各支付1/2。
(四)德传博士生海外访学计划
西藏德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德传海外访学激励基金”项目,每年资助5-10名左右在读博士生赴海外访学,项目实施和人员遴选办法另行公布。
二、相关要求
1.项目申请对象面向全校研究生,原则上委培生和在职生除外,优先支持博士生、省优势学科研究生。
2.研究生在国外公派留学、研修、联合培养期间,不再支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短期交流计划,每位研究生每学年原则上只享受一次同类型项目的立项资助。
3.所有项目均采取事前申请、事后备案制,项目执行完毕后均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一份完整的存档资料,包含申请书、邀请函、研修课程、实验方案、学术汇报稿、参加活动照片、项目总结等。获立项的研究生须认真完成项目、提交完整资料后方可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4.项目支出费用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符合学校外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由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计财处共同审核报销。
5.立项经费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如发现资料和票据有造假和不实者,取消项目,收回经费,并追究申请者本人及其导师相关责任。
6.鉴于教育部和学校对该计划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有使用时间上的要求,所有项目申请和实施均需提前。9月30日前已报销的经费需达到75%以上,海外研修计划在10月10日前、国际会议计划在11月10日前不能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
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研究生出国研修1个月后,可持国际机票、房租支付、签证材料等办理经费报销资助手续。
三、配套支持
1.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优势学科二期项目建设任务和博士生培养等文件(苏学科办〔2014〕7号、苏学科办〔2015〕2号、苏教研〔2015〕7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省优势学科二期项目3个立项学科和省协同创新中心应专门安排经费用于实施研究生海外研修和国际交流,与学校资金配套使用,显著提高我校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具有海外研修和国际交流经历的人数比例。
2.研究生导师应积极支持研究生参与海外研修和国际交流,支持研究生申报和实施项目,并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3.对于具有海外研修和国际交流经历的研究生,学校优先推荐其申报研究生创新计划、创新基金项目、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等。
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站查看下载,联系人:刘会胜,联系电话:86185285,电子邮箱:liufs3873@***。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和国际交流计划申请书》(2017版).doc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7日
抄送:国际交流合作处、计财处、科技处 |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