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因公赴台交流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强我校对因公赴台交流活动的计划管理,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2017年赴台交流项目计划,并于2016年12月12日前将本单位“2017年度因公赴台交流项目计划表“(纸质版须由主管外事院长/处长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新综合楼A1108,电子版OA至国际处于东海)。
说明:
1.教师和学生均需上报计划;
2.同一出访任务,请合并为一个团组进行上报;
3.团组规模一般控制在15人以内,参访天数一般控制在7天以内。
附件:2017年度因公赴台交流项目计划表
(联系人:于东海;联系电话:8973917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