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
实施细则
根据中矿大研字([2014]41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以下简称“申请”制),即按照一定的条件要求,实行考生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考核,学校审定、录取,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为实现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提高选拔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080103)流体力学
(二)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为当年度学校下达总计划的一部分,视当年情况统筹考虑。
2.拟录取的“申请”制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
3.原则上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425或IELTS ≥5.0或TOEFL≥60或WSK(PETS5)≥60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三、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申请者须按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
1.网上报名
申请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2.申请材料要求
(1)网报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登记表格;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5)自我评价、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报告;
(6)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二)考核与评价
1.材料审核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在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 博士生导师(组)通过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导师(组)审查并同意后给出审核书面意见(充分说明同意接收的理由),并向学院推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导师(组)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公布。
2.综合考核
(1)学术水平考核
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专家组(包括指导教师在内),负责对申请者进行学术水平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重点考核申请者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信守信等方面。
(3)体检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三)录取工作
1.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的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拟录取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
2.“申请”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3、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本办法由电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力工程学院
2016.10.26
原标题:2017年中国矿业大学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