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丹学院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结合中丹协议中有关硕士生项目相关要求,现制定中丹学院2017年中方硕士研究生(含调剂考生)选拔复试规程。
一、选拔工作组织及职责
中丹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中丹学院各项目应成立招生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具体落实各项目硕士研究生(中方)招生事宜。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由中丹学院负责人、中丹中心负责人、各领域协调人(PC)、各项目负责人(HEP)组成。由中丹学院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并确定各项目研究生指标分配,明确领域工作组职责,审定领域工作组小组成员。并协调和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审核各项目提交的复试分数线、审定终的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处理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二)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工作组应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复试、选拔方案和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负责提交各项目的录取建议分数线,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规程,具体负责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议。
硕士生面试、选拔工作组组长分别由项目中方HEP或本领域PC担任,由PC或者HEP推荐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项目工作组。原则上项目中方HEP和领域PC至少要有一人参与面试。工作组中至少包含一名英语水平较高的专家。领域丹方PC和项目HEP或其委托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资格的丹麦教师)也可被邀请作为面试工作组成员,参与中方学生面试、选拔。面试工作组成员必须全程参与面试。
二、硕士研究生(中方)选拔原则
中丹学院本次复试工作在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的原则。从诚信以及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硕士研究生(中方)选拔程序
(一)选拔、复试工作方案及报备
选拔面试工作开始前,各项目应成立选拔、复试工作组,讨论并确定选拔、复试方案实施方案和细则,建议复试、录取分数线,报领导小组审议。原则上,复试、录取分数线不低于中科院京区相关研究所同类(学科)分数线。原则上,经过领导小组审定项目面试、录取分数线,工作组不能调整,如需调整,工作组需要重新提交分数线申请,经过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议决。中丹学院不受理破格录取申请。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丹学院在复试前完成,以确保学生本科背景符合中丹项目要求(见附件1)。没有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没有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体检、复试时间及地点
体检、复试由中丹学院组织,体检医院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向考生公布。
(四) 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及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国科大和教育部的规定,中丹学院规定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占考生总成绩(M)的50%。考生的终录取成绩需将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50%比例加权平均后,得出录取成绩。因此:
考生总成绩M加权的计算方式为:M=(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总分按照100分满分计算)。
各项目复试具体内容、标准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可参考附件2。在符合中丹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中方)选拔、复试规程前提下,各项目可制定适合本项目的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及成绩计算方法,并上报给学院和领导小组审阅。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中要有完整的面试记录、成绩和评语(面试时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详细记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现场评分)。
面试过程中使用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和《中丹学院复试评分表》见附件3和4(附件4的评分表仅供参考)。
(五)拟录取名单公布方式及时间
各项目复试结束后1天以内,必须向领导小组上报拟录取名单(附所需复试材料),上报材料需要工作组组长以及面试成员签字。各项目上报拟录取名单,需要经过领导小组成员集体议决或邮件确认,经过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报中丹学院。中丹学院收到拟录取名单后,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通过中丹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中丹学院上报招生办。
四、其他说明
(一)保密要求
所有参与面试专家和工作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透露选拔、复试情况和结果。拟录取学生信息由中丹学院审核并统一公示后,再通知领域PC、项目HEP及导师。
(二)中丹学院认可中科院所属培养单位的体检结果。
(三)欢迎各招生导师可以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到中丹学院。
(四)本方案中丹学院负责解释。
(五)复试、选拔出现的没有包含在本方案的重要事宜,原则上应由领导小组议决。
五、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丹学院,殷有薇(010-82680004;youweiyin@ucas.***)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
2017年3月15日
原标题:2017年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方)复试选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