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及《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中科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名额分配
2017年度中科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全院总名额300人。各项目选派计划如下:
(一)交流项目(60人)
支持中科院“特聘研究员”采取学术休假的方式赴国外先进科研机构(大学)进行访学,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学术交流及合作,提升对世界科技前沿的把握能力。
(二)访学项目(120人)
支持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中青年骨干赴国外先进科研机构(大学)进行访学,了解世界科技前沿,提升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和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含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10名)。承担“一三五”任务骨干人员、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等优先选派。
(三)研修项目(120人)
支持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六级职员及以上的管理人员赴国外进行研修,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扩展国际视野,促进知识与技能的更新。可个人派出或组成团组统一派出。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基本条件、相关项目要求、受资助强度等请参照《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及中科院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已申报2017年度国家公派留学面上项目的人员优先选派。
(三)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的指标有效期均为12个月。
(四)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不包括交流项目、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申报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ARP系统网上申报时提交PDF版)。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五)鼓励各单位结合人才培养需要,与已有较为密切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基础的国外著名国家实验室(大学)进行对接,达成初步意向后经学校报中科院,经统一规划后签署定向选派协议。采取“结合优势、定向选择、按需派遣、共管同促”的方式提高骨干人才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院公派留学外语水平要求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的外语水平要求。但申请人申报时无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获院公派留学相关项目资助,办理派出手续时提供即可。
(七)申报院公派留学研修项目的工程技术人才原则上应为中科院工程技术系列聘用的中青年骨干人员。
(八)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研究特点、学科布局与发展方向,结合承担的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统筹规划本单位留学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选派骨干人员出国留学。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项目申请通过ARP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5月26日。在项目申报前,请申请者仔细阅读《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请于系统申报前到中科院人事局网站查询),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不按要求网上申报或延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请者均需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须对个人填写的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网上申报成功后,还需打印项目申请表。如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联系,电话:010-58812020。
(三)申报时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申报公派出国人员简况表1份(见附件1);
2.中科院ARP系统生成的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
3. 邀请信复印件1份;
4. 中科院公派申请人员一览表1份(见附件2,需按照公派留学项目类别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的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5. 承担“一三五”任务骨干人员,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参与四类机构分类改革试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十三五”院重点项目的人员等证明材料1份。
上述材料请交各单位人事干事,经单位对内容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以上所有材料请同时提交电子版。学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周五)下班前。仅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报送纸件材料的将视为逾期,中科院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根莲 黄方
联系电话:63603762 63602550
电子邮箱:rcb@***.cn
人力资源部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