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政策已经确定,现公告如下:
一、计划、划线及复试名单
1.我校各招生学院、部、所、实验室、中心、地调院等(以下简称二级单位)的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计划)见附件1,具体分专业(方向)计划由各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2.为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学校设立100名左右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计划,具体申请条件及程序见各二级单位通知。
3.各二级单位在基本分数线(见附件2)基础上按照不低于120%的复试比例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生源不超过120%的专业执行国家分数线,可接收调剂使复试总人数达到120%以上,但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分开排队,优先录取一志愿生源。
4.单考生招生计划执行国家工科门类分数线,由各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5.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招收56人,总分不低于245分,单科不低于30分(满分150分的不低于45分)。由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考生由学校根据计划及初试标准分确定录取名单,其中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0名,参照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由学院组织复试或调剂复试,复试合格考生由学校统一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和调剂复试
1.各二级单位在3月20日左右公布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费用为100元/人,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原则由各二级单位收支。
2.各二级单位公布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后,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智能咨询平台(http://***/cugyz)的查询复试资格,接收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该系统内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在2017年9月前可毕业的和本科生须凭《毕业证待办证明》或《湖北省高等教育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考生需要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二级单位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包括各单位在招生目录上公布的相关学术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报考关键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要由考生提出修改申请,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汇总后交研招办处理。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专业课笔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或实践能力测试。由各单位自行命题和评卷,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一般为100分。条件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能力考核。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管理类联考考生复试时须测试思想政治理论并记入复试成绩,该科目命题和评卷由学院组织。
5.调剂复试:(1)基本条件:调剂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调剂生须在报考专业上线,且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享受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如调出照顾专业,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门类的普通线;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非管理类联考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两个专业。(2)生源不足专业可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调剂,也可从校外调剂,2017年接收外校全日制调剂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报考重点高校或中科院大学;且2)重点高校或国家重点学科本科毕业,或在本科阶段参加专业相关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的骨干成员。优秀生源调剂专项优先考虑生源充足的专业,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初试成绩须高出我校接收专业实际复试线。(3)调入手续:外校调剂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传递数据、办理手续,校外调剂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24小时内完成待录取手续;校内调剂生可直接从校内系统调剂。(4)调出:我校未录取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的,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联系调剂,各二级单位积极为考生调剂做好服务工作。
6.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成绩之和。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未达60%者不予录取。(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3)各专业复试权重为30%-50%,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调剂生总成绩可直接按复试成绩计算。
7.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分。
8.体检:3月23日-24日,3月27日-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考生到校医院体检,未能在上述时间内体检的考生,可凭体检表到二甲以上医院自行体检。
考生凭在报考单位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的体检表,到医院三楼财务室交费(35元/人)(本校毕业生可自带照片一张在交费同时另交10元再领取一份“毕业生体检表”做毕业档案备用,5月份不再参加“毕业体检”)。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录取
1.录取规则:各二级单位根据方案公布的各专业(方向)全日制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全日制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根据各专业(方向)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非全日制录取名单。
遵循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队。
2.学费和奖、助学金:
(1)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等文件执行。其中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重点学科统考生(定向生除外)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8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20%,其他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7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30%。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8万元/年,按2-3年收取;MBA、MPA的收费标准以培养协议为准。终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将于考生入学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学校统一的奖、助学金,鼓励各单位、社会企业和导师为学生设置奖助学金。
3.录取类别
研究生按就业形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2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2种,共有4种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 |
档案 |
就业 |
培养协议 |
全日制非定向 |
须转入 |
派遣至就业单位 |
无 |
全日制定向 |
不转入 |
派遣至定向单位或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地区 |
全日制定向协议或少数民族骨干协议 |
非全日制非定向 |
须转入 |
派遣至就业单位 |
非全日制非定向协议 |
非全日制定向 |
不转入 |
派遣至定向单位 |
非全日制定向协议 |
(1)非定向生及定向生中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月);所有定向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于4月20日前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2)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于4月20日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2年以上学习的请假条。
(3)非全日制学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非全日制学生的具体学习方式由各二级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4.调档、政审:考生的调档和政审工作由各单位组织,4月20日完成。
5.硕博连读:按照《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规定》(中地大(汉)研字〔2015〕24号)在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中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前期推免过程未开展选拔的可一并进行),原则上每位2019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均可招收一名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生从硕士入学起即享受博士生待遇,具体按照《博士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试行)(地大校办发〔2017〕6号)执行。本次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占导师201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四、工作日程
1.3月20日左右,各二级单位公布本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学生名单并通知考生,考生须登录我校确认参加复试。
2.笔试:3月25日上午为全校统一笔试,个别单位可另行安排。
3.面试:3月24日-4月初,各二级单位组织,具体安排见各二级单位工作方案。
4.体检:3月23-24日、3月27-28日,考生到校医院体检。
5.拟录取手续:4月20日前,完成调档、政审、签订培养协议等。
6.通知书:6月中旬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系统公布,考生须登录系统查询和确认有关信息。
2.咨询和申诉方式:校监察处:027-67884345研究生院:027-67885153 yzb@***.cn。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2017年各单位硕士生核定招生计划一览表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计划 |
||||
核定计划 |
推免 |
统考计划 |
核定计划 |
推免 |
统考计划 |
|||
101 |
地球科学学院 |
150 |
36 |
114 |
||||
102 |
资源学院 |
80 |
30 |
50 |
80 |
80 |
90 |
|
103 |
工程学院 |
90 |
56 |
34 |
100 |
2 |
98 |
90 |
104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45 |
20 |
25 |
55 |
55 |
30 |
|
105 |
环境学院 |
70 |
16 |
54 |
70 |
70 |
60 |
|
106 |
珠宝学院 |
20 |
9 |
11 |
20 |
9 |
11 |
|
107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50 |
6 |
44 |
50 |
50 |
40 |
|
108 |
海洋学院 |
20 |
2 |
18 |
20 |
20 |
||
201 |
信息工程学院 |
61 |
20 |
41 |
56 |
1 |
55 |
30 |
202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40 |
10 |
30 |
43 |
1 |
42 |
|
203 |
计算机学院 |
44 |
10 |
34 |
45 |
45 |
||
204 |
自动化学院 |
32 |
13 |
19 |
30 |
30 |
20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95 |
53 |
42 |
30 |
3 |
27 |
120 |
30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7 |
47 |
|||||
303 |
公共管理学院 |
80 |
12 |
68 |
30 |
30 |
90 |
|
304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35 |
19 |
16 |
43 |
19 |
24 |
40 |
401 |
外国语学院 |
15 |
15 |
33 |
33 |
|||
402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30 |
2 |
28 |
||||
403 |
体育部 |
12 |
8 |
4 |
14 |
14 |
||
501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15 |
2 |
13 |
10 |
10 |
||
601 |
地矿国家重点实验室 |
25 |
6 |
19 |
||||
602 |
生环国家重点实验室 |
27 |
11 |
16 |
||||
603 |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 |
15 |
1 |
14 |
10 |
10 |
15 |
|
801 |
地质调查研究院 |
15 |
9 |
6 |
15 |
1 |
14 |
30 |
注:1.本表不含单考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计划;
2.分专业计划由各单位根据招生目录公布的计划安排,在不影响一志愿考生利益的前提下,二级单位可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2:
2017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线
*各专业分数线由各单位在此基本分数线基础上自行确定*
报考专业及代码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哲学[01] |
285 |
38 |
57 |
经济学[02]、资产评估硕士[0256] |
335 |
46 |
69 |
法学[03] 、法律硕士[0351] |
310 |
44 |
66 |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
310 |
44 |
132 |
教育硕士[045100] |
310 |
44 |
66 |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翻译硕士[055100] |
345 |
53 |
80 |
理学[07] |
290 |
39 |
59 |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工程硕士[085](不含照顾专业) |
265 |
35 |
53 |
管理学[12](不含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 |
340 |
46 |
69 |
艺术学[130500]、音乐、舞蹈、艺术设计[1351] |
335 |
35 |
53 |
体育学[0403]、体育硕士[045200] |
260 |
34 |
102 |
工学照顾专业①、工程硕士照顾专业② |
260 |
34 |
51 |
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 |
170 |
42 |
84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③④ |
245 |
30 |
45 |
注:①工学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
②工程硕士照顾专业:水利工程[085214]、地质工程[085217]、安全工程[085224]。
③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培养,否则不可享受此政策)。
④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参照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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