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文件精神,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政策已经确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一)统考生进入复试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科不低于40分。
注:成绩即日起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招生系统查询。
(二)前期未完成复试的非统考生须参加本次复试。已完成复试的此次不再复试。
二、招生计划
除通过2017年博士招生简章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外,今年我校新增了30个博士招生指标,届时将作为业绩计划由导师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请 。
三、复试
(一)复试方案
各招生单位迟于复试前5天公布2017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考生关注报考单位网站通知。
(二)资格审查
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初试环节已完成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复试时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严格对在职生的资格审查,报考学院除对在职生报考的学术条件进行审查外,对报考非定向的在职生,复试时须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对报考定向的在职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三年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报考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内已明确注明的可不再提供)。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各单位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专业课笔试,按照考生报考科目组织;
2.专业外语文献翻译能力,可与专业课笔试同时进行;
3.外语听说能力;
4.科研素养和综合素质。
(四)复试费100元/人,由复试学院按照财务规定收取。
四、录取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单位核定的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拟录取12人,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辅导员专项计划录取2人。
(三)严格执行在职生学习政策。对于在职人员中拟录取为非定向的,可享受非在职生待遇,考生需与现单位脱离关系:1)将档案转入学校;2)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对于在职人员中拟录取为定向(委培)的,不转档案,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三年在校学习并为博士生完成论文提供必要的支持的证明,并签署定向(委培)合同,缴纳2.8万元/年的委培费,保证博士生毕业后回单位工作。
(四)录取规则由各单位在复试方案中明确公布并严格执行。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日程安排
(一)5月5日前,各单位提交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迟于复试前5天在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二)5月16日前,各单位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报考单位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三)复试期间考生登录招生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5月12日下午到校医院体检(体检费3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交研招办。
(四)复试后三天内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完成调档和政审(外校应届生档案可推迟至7月初),拟录取为定向(委培)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否则学校有权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前发出。
六、咨询和申诉
1.报考学院联系方式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cugyz;
2.咨询和申诉电话:招生监察办公室:027-67884345招生办公室:027-67885070
七、其他
1.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共分为三等。各等奖助学金的比例构成及奖助标准如下:
等级 |
比例 |
学业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助学金 |
基本总金额 |
导师配套方式 |
学校投入 |
导师配套 |
一等 |
15% |
10000元/年 |
12000元/年 |
15000元/年 |
≥16000元/年 |
53000元/年 |
A类 |
≥8000元/年 |
45000元/年 |
类 |
二等 |
40% |
10000元/年 |
12000元/年 |
12000元/年 |
≥12000元/年 |
46000元/年 |
A类 |
≥5000元/年 |
39000元/年 |
类 |
三等 |
45% |
10000元/年 |
12000元/年 |
8000元/年 |
≥5000元/年 |
35000元/年 |
A类 |
≥2000元/年 |
32000元/年 |
类 |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和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学校可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考生成绩、复试、录取和通知书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系统查看。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7年各单位博士生招生计划
学院 |
硕博连读 |
本科直博 |
申请考核 |
统考计划 |
101 |
地球科学学院 |
21 |
6 |
2 |
26 |
102 |
资源学院 |
10 |
7 |
3 |
20 |
103 |
工程学院 |
17 |
3 |
4 |
11 |
104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4 |
2 |
|
15 |
105 |
环境学院 |
16 |
|
6 |
15 |
106 |
珠宝学院 |
1 |
|
1 |
2 |
107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11 |
|
3 |
11 |
108 |
海洋学院 |
5 |
|
|
3 |
201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
|
4 |
202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2 |
|
|
3 |
203 |
计算机学院 |
4 |
|
|
2 |
204 |
自动化学院 |
4 |
|
3 |
5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6 |
|
4 |
6(含辅导员专项2人) |
30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
1 |
2 |
303 |
公共管理学院 |
3 |
|
|
2 |
304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
|
|
1 |
601 |
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 |
1 |
1 |
1 |
4 |
602 |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 |
7 |
|
2 |
1 |
801 |
地质调查研究院 |
1 |
|
1 |
6 |
合 计 |
118 |
19 |
31 |
139(含辅导员专项2人) |
注:不含业绩计划
原标题: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