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新疆艺术类零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8日上午9 时45分开始至7月10日上午10时2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 13人.二志愿考生2人,综合成绩: 高分:522分,低分:358分,平均分:394分.
二.我校在江苏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录取工作于7月10日上午8 时30分开始至7月10日上午11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 18人. 综合成绩: 高分:434分,低分:405分,平均分:415.4分.
三、我校在天津艺术类本科A段录取工作于7月10日下午15时20分开始至7月11日上午11时2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 10人,综合成绩: 高分:609.6分,低分:515.3分,平均分:569.2分.
考生可登录新疆、江苏、天津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原标题:2017年长春建筑学院新疆艺术类零批次、江苏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天津艺术类本科A段录取工作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