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新疆本科二批次录取工作于8月10日下午14时2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25人,征集志愿考生13人,高分392分,低分333分,平均分354分。文科一志愿考生5人,征集志愿考生6人,高分420分,低分364分,平均分379分。
二、我校在青海省第三批本科录取工作于8月10日上午10时3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20人,高分352分,低分329分,平均分338.5分。
三、我校在山西第二批本科C类录取工作于8月10日下午17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37人,高分379分,低分304分,平均分330分。文科一志愿考生6人,高分389分,低分346分,平均分377分。
考生可登录新疆、青海、山西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原标题:2017年长春建筑学院新疆本科二批次录取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