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您好:
您的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请您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相关要求如下:
一、复试时间:2017年4月9日(星期日)
二、复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学科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机械工程 | 4月9日(星期日)下午13:30 | 机电学院三楼资料室 (面对办公楼左侧门)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月9日(星期日)下午13:30 | 材料楼五楼会议室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4月9日(星期日)下午14:00 | 化工楼四楼会议室 |
三、其他
1、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参加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读研期间学术成果汇总”表格(在附件中下载),填好后于2017年4月9日22: 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考生所填报学术成果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谎报学术成果的情况,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若因未填报学术成果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办公楼1426室
联系电话:0431—85716566、85716157
原标题:2017年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