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章程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17年我院继续开展高等教育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计划数 |
学费 |
备注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2.5 |
高起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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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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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场营销 |
2.5 |
高起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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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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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5 |
高起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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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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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5 |
高起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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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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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5 |
高起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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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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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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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艰苦行业,土木建筑类户外性质的相关专业的行业企业一线在职工作人员;
2、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合作企业(行业、园区)的一线在职工作人员;
3、经行业、企业推荐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4、符合2017年江苏省各类高校招生办法中所列的报名条件。
三、报名时间
1、各合作办学单位按照招生报名条件并结合企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向我校报送推荐名单(2017年8月中上旬),填写报名及报名汇总表(附加1和附件2)。
2、企业推荐工作结束后,推荐名单须在我校门户网站、企业门户网站或企业醒目的地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的考生需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填报、现场信息确认(省考试院规定时间,一般在9月初),未经现场信息采集和确认者,推荐报名无效。
四、考核办法
我校负责自主招生选拔考试的命题、考试组织、评卷等工作,并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考试院审核。
1、考核科目:
笔试:文化素质综合考试,包含数学、语文、英语,总分150分;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考生所获职业证书或执业证书进行分数转换,总分150分;
2、考核时间:
拟于2017年10月上中旬完成
3、考核地点: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五、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照单列计划限额,根据自主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10月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计划、生源对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生源所在行业企业三级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在高校录取期间办理录取手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凡经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文件规定的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收费标准收费。报名费20元,考试费:高起专每门20元,三门共需缴纳报 名、考试费80元。
七、组织管理
1、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的高校自主招生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纳入年度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各市招考办负责对自主招生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所有考生的信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的高校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网上录取系统进行统一处理备案。
2、我校成立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法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制定详细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面向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
八、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14-87433060,87433065;网址:http://www.***.cn/;地址:江苏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2、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七年七月
附1:报名推荐表
附2: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