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 一、学校全称: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国标代码:13330 三、学校校址:学校实行两校区办学,校址为: 1.海源校区:昆明市高新区商院路1号 邮编:650106 2.杨林校区: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园区 邮编:651701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六、各省市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我校历年招生情况和各省、市高考报名情况而定。分省录取名额可视该省报考情况,结合学校预留计划数通过“教育部来源计划网”进行调整。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 充规定执行。 九、录取原则 1、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本科(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排序,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未能满足,再按分数高低安排其他专业志愿录取,若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按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①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②若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该省其他本科院校单独组织的校考或联考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③对未组织统考或联考摄影专业的省份,其专业成绩认可该省美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④针对云南省编导和摄影专业,专业成绩认可云南艺术学院编导专业校考成绩和美术普类校考成绩。录取时,以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专业合格线为标准,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政策为准。 4、凡学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需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十、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费 |
住宿费 |
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英语、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14500元/生·年 |
海源校区:四人间:3000元/生·年;六人间:2000元/生·年 杨林校区:四人间12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工程造价、法学 |
15000元/生·年 |
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物联网工程 |
16000元/生·年 |
金融学(新增专业) |
19800元/生·年 |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23000元/生·年 |
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新增专业) |
29800元/生·年 |
十一、证书发放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其他 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电话:0871-68301010、68301665(兼传真),网址: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