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五华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有关通知,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将于近期发放,为保证助学金的准确无误发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核对《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信息核对表》中学生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由受助学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因2014级学生均在外参加实习,请辅导员老师电话落实并签字确认。如受助学生信息有误,请在纸质原表上直接进行更改后签字确认;电子表上将更改后的信息用红色字体标记。
二、如因学生休学、退学或受到纪律处分而被取消受助资格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递交情况说明,并在纸质对应名单上注明原因(休学、退学或违纪),电子版表上用蓝色字体标记。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将随后下发违纪学生名单汇总表。
三、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生手册中《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根据被取消受助资格的学生人数、等级,在其余学生中重新开展评选,并单独填写《???学院(校区)2017年春季助学金重新评选名单》汇总表。
四、《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信息核对表》、《 ???学院(校区)2017年春季助学金重新评选名单》信息更新、核对、签字完后的,由所属学院(校区)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2017年3月21日下午5:00以前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助贷中心侯玥老师处汇总,同时发送电子版表格。
五、以上涉及所有表格请在学生处群共享中自行下载。
此通知。
附件: 学院(校区)2017年春季助学金重新评选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15日
原标题:2017年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