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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榆林学院关于报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2017年03月23日10:57  榆林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已经。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是2014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均需办理结题。各单位负责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及时准备材料。

二、结题验收方式

1.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结题采取网上填报,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http://kygl.***/index.jsp)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文档。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责任书》(科技处领取)要求准备附件材料。请注意,提供的成果附件都应有标注(挂项目编号),没有标注的成果在结题时不能认定。

2.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采取专家会议验收形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见附件),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并与省教育厅商定验收专家和验收时间。验收工作委托学校组织,省教育厅派员参加。验收通过后,颁发验收证书。

3.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采取专家会议验收形式,以实验室为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提交验收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并与省教育厅商定验收专家和验收时间,验收工作委托学校组织,省教育厅派员参加。验收通过后,颁发验收证书。

4.哲学社科重点基地项目采取专家会议验收形式,以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为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提交验收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并与省教育厅商定验收时间和验收专家,验收工作委托学校组织,省教育厅派员参加。验收通过后,颁发验收证书。

三、材料报送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需提供《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结题报告、责任书及成果复印件(提供原件供审核)一式三份,并于4月15日前送交科技处。

2.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哲学社科重点基地项目3类项目全年受理,项目完成后即可提交验收申请。经审核达到验收要求的,按照验收程序办理。

四、有关要求

1.结题申请书中人员顺序需和责任书或合同一致,否则不予结题。

2.凡未按期完成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理由并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科技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其它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3525970。

                                                                                     科技处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榆林学院关于报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doc


原标题:2017年榆林学院关于报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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