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及市政府办《贯彻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支撑引领发展升级的意见》精神,做好2017年度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重大科技专项
2.重点研发计划
3.科技合作计划
4.省级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5.秀江人才培养计划
6.基地计划
7.公共科技服务计划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以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请在宜春科技网“市科技局公告”栏(http://www.yckj.gov.cn)下载。
三、申报要求
1.凡在中心城区注册(含经开区、袁州区、宜阳新区、明月山风景区)的内资控股企业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没有研发投入的单位不能申报(规上企业提供R&D活动及相关情况过录表—L506表,规下企业提供研发辅助账)。
3.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正高职称不超过65岁(至2017年7月止);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4.申报单位不得将同一(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已列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到期未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
5.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的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
保申报质量,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并做出诚信承诺。
2.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报送,并同时提交《推荐项目汇总一览表》。
3.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发展综合科(宜阳大厦中座1347室)。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