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激励品学兼优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考核推荐,学院审核公示,报请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9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34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共发放金额850.3万元。
希望受到资助的学生自强自立、立志成才,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学院将进一步研究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持力度,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仙桃职业学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表》
仙桃职业学院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仙桃职业学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表
单位:万元
二级学院 | 金 额 | 总金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医学院 | 90 | 435.2 | 525.2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14 | 67.5 | 81.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 | 62.7 | 75.2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3.5 | 15.3 | 18.8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10.5 | 48.3 | 58.8 |
学前教育学院 | 15.5 | 75.3 | 90.8 |
合 计 | 146 | 704.3 | 850.3 |
原标题:2017年仙桃职业学院关于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