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017级新生缴费须知
新同学:
为方便你安全缴费、顺利入学,现将有关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新生应缴学杂费由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三部分组成。
1、学费: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费 (元/年) |
文史哲理类 |
英语、德语、日语 |
10800 |
汉语言文学 |
12420 |
经法教管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行政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金融学 |
11000 |
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12650 |
工科类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 |
1120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2880 |
艺术与 新闻传播类 |
表演专业 (含美术) |
动画 |
16000 |
其他专业 |
广告学 |
14000 |
以上学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普通宿舍每人每年600元。住宿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和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3、空调维护使用费:根据学生宿舍分批改造计划,部分学生公寓将安装空调,届时,对入住此类学生公寓的学生,将收取100元/人/年的空调维护使用费,收费标准按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4、代收费:
由以下四项组成:
(1)教材费:每人预收10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体检费:每人85元;
(3)军训服装费:每人95元;
(4)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50元。
四项共计1330元。
以上代收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新生应缴学杂费为该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的合计金额。
如一名2017级英语专业的新生,住宿安排在兴湘学生公寓1栋,则2017年应缴学杂费为10800(学费)+1200(住宿费)+1330(代收费)=13330(元)。
二、缴费方式
学校现有两种缴费方式,新生任选其一均可。
1、网上自助缴费:开通网银的新生可以选择网上自助缴费平台缴纳学杂费(此种缴费方式免收银行手续费)。请新生登陆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cn),选择“学生缴费平台(兴湘)”,输入姓名和学号即可缴纳应缴学杂费。
2、银行批量代扣:新生凭密码信封修改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密码后,于2017年8月26日之前,到当地的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将应缴学杂费直接存入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如果当地无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新生需到本地其它银行网点通过汇款方式,于2017年8月26日之前将应缴学杂费汇入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汇款单上收款人栏填新生本人姓名,收款人账号栏填校园卡上的19位数字卡号(建行储蓄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栏填建行湘潭湘大支行。如汇款行需要提供收款人开户行行号,行号栏填。汇款后次日,新生即可在当地任意一家银行的自助设备上查询是否到账。
新生将应缴学杂费存入或汇入本人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后,我们将于2017年8月26日开始进行银行批量代扣。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缴费成功的同学,学校自助迎新网会给予学费已缴清的标志。学杂费收据将在新生入校两周后由兴湘学院学工办统一领取并发放。批量代扣或网上缴费不成功的新生,在入学时到报到现场缴费后办理入学手续。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按往年惯例,生源地助学贷款要于11月底才能陆续到账,为便于学校结算,新生无论申请多少助学贷款额度,都必须在开学前缴清代收费。因此,凡是办理了助学贷款的新生须于2017年8月26日之前,将代收费以及学费和住宿费大于助学贷款的差额一并存入校园卡,由学校统一批量代扣;或选择网上自助缴费平台缴清上述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后,学校将根据实际到账金额进行学杂费结算,多退少补。
举例说明:
新生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的合计数大于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额度。如一名2017级英语专业的新生,住学生公寓,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该生学费和住宿费合计为12000元,大于生源地助学贷款4000元,应缴学杂费为:4000(学费住宿费与助学贷款之间的差额)+1330(代收费)=5330(元)。
四、咨询电话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0731-58293847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1-58292123,0731-58293628
湘潭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0731-58292704
建设银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58293304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2017年8月
原标题:2017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新生缴费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