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17 年民语言录取分数线划定
一、按照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
1.编导:文化成绩 161 分,专业成绩合格
二、由专业课成绩排名各专业:
1. 表演:文化成绩136 分,专业成绩120.75 分
2. 音乐学(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文化成绩163 分,专业成绩
98.710
3. 舞蹈学:文化成绩126 分,专业成绩117.333 分
4. 舞蹈表演:文化成绩128 分,专业成绩127.8 分
5. 舞蹈编导:文化成绩130 分,专业成绩130 分
6.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木卡姆演唱)、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见附表1
三、以综合分计算各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各占一定的权重比例,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计算方法:(高考成绩+专业成绩×2.25)÷2
1. 音乐学(音乐教育):文化成绩 154 分,综合成绩 167.105 分
2. 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成绩 132 分综合成绩 159.250 分
3. 绘画:文化成绩 146 分综合成绩 151.75 分
4. 环境设计:文化成绩170 分综合成绩155.125 分
5. 雕塑:文化成绩 180 分综合成绩 171 分
6. 产品设计:文化成绩150 分综合成绩158.750 分
7. 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成绩 164 分综合成绩 253.125 分
8. 动画:文化成绩 186 分综合成绩 198.750 分
9. 数字媒体艺术:文化成绩150 分综合成绩150 分
10. 视觉传达设计:文化成绩152 分综合成绩149.1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