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17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7年五年制普通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坚持自主自律、接收监督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韩克飞
副组长: 苏向东
成 员: 哈丽达·扎合帕尔、刘存林、侍强、许欣、吴敏、叶瑾。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考核录取的原则,部署、协调各项工作,制定、审核考试标准,确定录取新生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组、监察组、安全保卫组。
1、考核工作组:
组长:苏向东
副组长:许欣
成 员:叶瑾、吴敏、迪丽娜尔·阿不都克依木及考核教师
主要职责:负责考核工作,包括组织报名、审核材料、发放准考证、组织考核、统计考核成绩等。
2、监察组
组 长:哈丽达·扎合帕尔
成 员: 王振
主要职责:对考核录取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组长:侍强
成员:马玮
主要职责:维持考场内外的秩序。
三、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层次 | 学制 (年) | 招生计划(名) |
合计 | 汉语言 | 民考汉 | 双语班 | 民语言 |
学前教育 | 大专 | 5 | 150 | 70 | 30 | 30 | 20 |
合 计 | 150 |
四、考试办法
1、报名条件
(1)招收2017年参加中考的新疆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入学时年龄不得超过17周岁(须200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考生必须为新疆户籍。
(4)要求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备学习音乐、美术、舞蹈、体育课程的能力。
2、报名程序及时间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cn/),点击“招生就业”栏目中“五年制报名”项,根据提示在网上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10时— 7月31日18时。
3、面加试时间、地点
(1)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8月6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进行面加试考试。
(2)面加试地点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门校区(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音乐学院。
4、面加试流程
(1)考生须交报名表、中考准考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审核通过者发放面加试准考证。
(2)领取面加试准考证后按照报名顺序分组进行面加试的考核。
(3)面加试结束后第二天通过两种方式公布成绩,一是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门校区(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励志楼一楼公示栏进行公示;二是在学校网站(http://www.***.cn/)公布考核成绩;
5、面加试内容及细则
面加试的内容主要分为面试部分、艺术特长部分、口语部分三项,面加试成绩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评分。
(1)面试部分:对考生进行基本面试和基本形体的考核五官端正,肢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5分)
(2)艺术特长部分:分别对考生的音乐(20分)、器乐(5分)、舞蹈(20分)、和美术(20分)进行逐项考核,学校为考生准备的乐器有电钢琴、手风琴、电子琴,除此其他乐器考生可自带。
(3)口语部分:对考生进行语言表达、朗读能力的考核,民语言学生进行汉语口语测试(30分)。
五、录取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成绩按类别自高至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在我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2、2017年8月8日在我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交费。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按《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本方案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333号
学校网址:http://www.***.cn
邮政编码:830043
举报监督电话:0991-8898182(校纪检委)
联系电话:0991-8898231(招生就业处)
传 真:0991-8860579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