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等文件精神,为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新生质量,严格学籍管理,杜绝舞弊及冒名顶替行为,现将我校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对象:2017年录取的新生和预科阶段培养期满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二)复查时间:9月9日—9月28日。
(三)复查方法:
1.照片复查: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把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纸质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等信息按照“六对照”的原则,对入学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并将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照片张贴规定》(见附件2)的要求,在学生宿舍房间或班级固定教室内张贴,张贴照片的保存时间至本学期结束,便于学生监督。
2.个人基本信息复查:军训期间组织全部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文化、专业考试。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提供的个人信息、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严格核查。对无故缺考者应视作舞弊嫌疑人;学生在考试中所复述的个人信息、简历、家庭基本情况同高考、纸质档案信息不相符者应视作舞弊嫌疑人,各二级学院要对舞弊嫌疑人做进一步核查和技术鉴定。
3.学籍卡信息复查:各二级学院在新生填写学籍卡时,要与其档案中的照片、身份证号、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内容再次进行资格复查。
4.身体复查: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入学新生身体状况进行认真复查。对于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入学就读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予以清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我校体检时间安排,要求每位新生按时进行体检。
各二级学院要以多种方式和渠道核实新生入学资格,通过复查,坚决取消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考生的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取得学籍,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 http://www.***.cn)上进行注册,供学生查询。
(四)复查要求: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我校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本学院的新生复查工作。要加强组织和领导,严格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发现问题的注销注册学籍,并及时反馈报告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3.各二级学院要建立新生资格复查材料备案制度,妥善保存复查记录(包括有复查人签字的所有纸质材料等),以备随时查阅。
4.各二级学院要对新生复查情况及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资格复查时间、形式、复查结果、有无冒名顶替现象等内容;要提交由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辅导员签字的《2017级新生资格审查报告》(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提供详细的报到学生名单、未报到学生名单及清退学生名单等(纸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并提交电子版,@***)。截止2017年 9月25日下午5点前务必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我校由纪委、教务处、招生中心、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组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新生资格复查期间设有监督举报电话,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和举报将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属实者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入学资格复查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教务处:2968550
纪 委:2962856
电子邮箱:jwc@***.cn
教务处
2017年9月6日
附件1:许昌学院2017级新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黄怡俐
成员:孙锦花周颖杰张永祥张鹏辉谢依楠李立夏姚向峰黄春建盛双合海泳李晓鹏苗宝军白晓玉张学燕候刚梁衡王建民吴艳艳申璐莹李想李鹏李琳康伟吕金洲王豪周耀宏
新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